索引号: | 002944160/2024-86355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张波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海曙区宣传倡导牛奶盒回收利用的几点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区住建局和区生态环保分局的协办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根据《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对于再生资源的定义,牛奶盒中含有的纸纤维、铝、塑料都是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再生资源, 但受限于现阶段技术水平,牛奶盒、饮料盒无法直接拆解,导致利用价值较低,企业回收意愿不高。市、区政府正通过宣传引导、法规政策执行、科技赋能等手段助力提升牛奶盒回收利用率。
一、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全民的垃圾分类环保意识
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社区宣传栏向居民开展宣传,重视学校教师、学生特定对象针对性宣传引导。积极发挥社会志愿者力量,通过精准入户教育引导、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积分兑换、兴趣活动等方式,普及牛奶、饮料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专业知识,提高全民积极参与低价值回收物回收利用必要性、可行性、自觉性。
二、加快推进回收体系建设,畅通回收渠道
借助世行二期项目的有序推进,进一步建立全区域、智能化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体系。按照世界银行贷款中国塑料垃圾减量项目一宁波城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工作目标要求,到2027年,全市中心城区居住小区落地全品类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4000套,每套全品类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中增加了低价值塑料回收箱,深度推进“垃圾分类+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大大方便居民低价值塑料可回收物的投放,能够实现生活垃圾源头精准分类率达到 80%,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率达到60%,塑料可回收物占可回收物总量的比例达到20%。
三、提高非居民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的自觉性
有计划依法依规落实非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自觉性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非居民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实施差别化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机制实行按计量收费,利用市场机制、经济杠杆调节推动各种商业店铺等非居民自觉做到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大大提高牛奶、饮料盒等低价值回收物的分类投放回收利用率。
四、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据悉宁波市商务局拟制定出台低价值回收目录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不低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单位收运处置成本”。同时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及视市商务局该政策制定进度,我区也将研究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扶持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对牛奶盒进行回收再利用。
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