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海曙区申请家庭基本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7-02 11:22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海区申请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内容有异议,欢迎群众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海区房屋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7008544、87266110。

来访(来电)时间:8:30-11:30,13:30-17:00。

来访(来信)接待地址:丽园南路501号9楼


附件: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xlsx 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xlsx 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基础人才).xlsx 特定范围在职人才(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