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62270/2024-80154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周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提升区域宗教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民宗领域已陆续划转27项执法事项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建立执法配合协作机制,确保民宗领域划转事项监管有力、移交规范、执法严格,我区在民宗领域2个执法事项上实现破零,宗教事务治理效能不断提升。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如何进一步提升区域宗教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1+1>2”效应,亟需研究解决。现就相关计划安排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宗教领域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根据《宁波市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宗教领域开展行政检查实行“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制度。区综合执法办负责统筹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的行政检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行政检查按照“一件事”进行整合归并。例如,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宗教非法出版物排查、反邪教宣传、垃圾分类、污水排放情况等检查事项,可通过“综合查一次”进门全面体检,一方面减少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打扰,避免了多次查、重复查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问题发现率,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下步深入调查与处理程序。
二是聚焦重点群体分层开展普法宣传。对于经依法登记的宗教场所,由登记部门或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发放《行政合规建议书》,引导场所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主动对场所各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其他宗教领域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人群,由属地村(社)排摸底数并开展定向宣传。执法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典型案例素材,提高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对于行使宗教领域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乡镇(街道),推行“教科书式执法”。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宣传、“以案释法”案例点评会等形式,从案例法律责任、执法办案流程、文书制作范本、案例典型意义、执法注意事项等细节进一步提炼执法要点,长效提升民宗领域执法能力。
三是提升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实务水平。全面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把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深化源头治理,突出服务提升,确保群众满意,解决民宗领域非法活动“看得见、够不着”的问题。依托“周五云课堂”等各类培训载体,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加大对执法部门、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法制审核、执法平台应用等方面的培训。针对民宗领域疑难复杂案件,由民宗干部提前对办案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做到一案一教,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继续关心和支持行政执法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周鑫 电话:8929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