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2270/2024-80152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7-11 16:36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连君斌: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城市管理强度、重新激发城市“烟火味”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接此建议后,局党委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调研、商讨对策。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造成较大冲击,面对疫情过后严峻的经济形势,“地摊经济”是恢复经济活力的有效措施之一。从现实角度,地摊经济能一定程度上促进市民消费,缓解就业压力,稳定保障民生。从环境角度,地摊经济有利于提升城市“烟火气”,营造富有活力和亲和力的市容环境。从大局角度,地摊经济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润滑剂”。为规范设摊经营活动,打造整洁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地摊经济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现状:

1、日新街商户已经放开外摆。2022年日新街进行改造,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签订了承诺书,明确日新街改造提升后的管理责任:①负责加强外摆区域、以及其他红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②配合做好非机动车位划线和非机动车后续管理;③加强商圈秩序管理,引导商家不随意占道、堆放杂物等,确保日新街区域行人通行有序。

2、为丰富广大市民夜间生活,促进消费复苏经济。大沙泥街恒一广场在2023年6月至9月在南广场展开后备箱市集活动,点亮区域夜经济,为百姓的业余生活增光添彩

3、全力支持商圈、广场、街区在特定的时间进行促销活动(经营主体和属地政府提出临时促销活动)。如天一银泰东门不定期设置化妆品快闪店,南塘老街2023年以来多次开展夏季夜市、后备箱市集,东渡路步行街2023年多次举办夜生活节,海曙印象城2023年6月举办“红曙”助农集市,海曙天街2023年7月举办综合性市集等等。

二、当前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海曙区商务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规划引领外摆活动发展。2020年8月5日,出台了《海曙区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5日,出台了《海曙区推进外摆经济实施方案》和《海曙区规范有序推进外摆经济指导意见》,并成立了推进外摆经济工作专班,协调推动外摆经济工作。2023年7月15日,“海曙外摆经济活动发布暨“夜到海曙”启动仪式在和义大道成功举办,重点推出“夜到海曙”IP,成功打造夜海曙品牌。二是巩固扩大外摆活动影响。根据现有空间格局,分阶段有序推进外摆空间布局优化,初期选择18个重点商圈点位作为示范区,形成一定影响力,中期鼓励各镇(乡)街道上报1—2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商圈点位,经专班审核后动态调整商圈点位,后期通过持续优化外摆布局,打造独具特色的“海曙外摆经济”品牌,争创宁波特色外摆示范区。2023年新增海曙龙湖天街等3个外摆点位,2024年一季度新增洞桥镇悦邻汇广场、宁波芝士公园广场等4个外摆点位,影响范围也逐渐拓展至海曙西部片区。三是创新提质外摆活动内容。明确外摆支持类型为商业外摆和户外商业活动两类,商业外摆允许临街商家利用店外临时区域合理经营,例如:“日新街”目前已成为集聚蔡澜、小小葵等等一众宁波首店和潮流品牌的海曙区外摆经济重要试点;户外商业活动则划定红线范围,合理开展夜市、集市、促销活动、后备箱经济等多种模式。鼓励外摆活动不断创新,2023年海曙区开展百余场外摆活动,活动包含购物、美食、娱乐、文化、体育等形式。区商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夜间经济规划师对2023年外摆活动进行全方位评比,评选出11场年度优秀主题活动,评选内容涵盖活动烟火气、规范度、特色亮点、规模和影响等诸多方面,对入选年度优秀主题活动的举办者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扩大“夜到海曙”品牌影响力,鼓励更多商圈、企业加入“18+N”外摆经济商圈,探索建立更具包容性、烟火气和自由度的外摆新模式。

(二)海曙区住建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智慧停车体系建设。为保障市民出行停车需求,从2021年起至今,全区已建成三个批次智慧停车路内收费泊位共3360个,涵盖了江厦、鼓楼、月湖、西门等主城区9个街道多处老旧小区周边。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条件下,积极挖掘道路停车位资源,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是优化路内收费泊位管理。配合区发改等部门差异化制定路内泊位收费标准,明确了我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区域划分及优惠政策等。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向非道路和非中心区域分流,鼓励车主短停快走,提升泊位周转效率,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和公共道路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是着力推进甬城泊车应用范围。我市已在2020年上线“甬城泊车”系统,全大市道路泊位及停车场均有序接入甬城泊车系统。其中海曙区接入道路泊位3319个,停车场283个,泊位数54524个。目前该平台的注册用户人数378万,累计服务车主7.9亿余次。该系统可让车主在手机端查询目的地附近停车场和路内收费泊位的空位数量及停车收费标准,为广大车主提供车位诱导、停车查询、快捷支付等一系列服务,一键实现“通停通付”。下步,我局将加强宣传,加强该应用普及工作。

(三)海曙交警大队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充分理解也十分支持提升城市“激发城市‘烟火味’”对提振市民消费信心和促进内需消费和实体商业复苏的意义。同时对于交通管理方面的工作,我们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一刀切地“无为而治”,毕竟城市的道路交通运行安全顺畅对于市民的出行成本、生活幸福指数也是息息相关的。

一是对于充分挖掘停车资源,交警部门一直在积极推动和参与。特别是大力支持由海曙区开发投资公司下属的智慧停车公司负责对路面车位的智慧停车项目建设运营工作。目前老海曙区域的道路车位智慧化改造已完成。当然道路的首先要确保其通行的基本属性,路面停车作为停车供给的补充手段,在当前停车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解决公众“短停快走”的需要,增加道路停车位周转率,部分缓解停车难问题。僵尸车等长期占用路侧停车位的情况,经过道路停车智慧化改造,基本得到解决。智慧停车是集停车服务、收费结算、车位共享、停车诱导、执法取证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停车云服务模式。向市民提高高效便捷的停车服务。目前海曙区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工作拟向周边乡镇延伸。我们也积极推动临时停车场设置。按照临时停车场设置流程,交警部门负责对临时停车场的交通组织把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改造流程,推动交通组织改造,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当前部分拆迁地块,缓建地块申请临时停车场,为解决停车难提供了较大的停车空间。

现实来看不宜在一个区域路网范畴内划定可以停车的一个路网片区,这必将使得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运行功能的丧失以及失管。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的法律原则相背。同时目前城区实施的单行线基本上是2010-2012年左右公告实施的,所在道路也绝大多数是老城区的背街支路,如迎凤片区、府桥片区、翠柏片区、苍松片区、文昌片区、高塘片区、郡庙片区、灵西片区、广济片区、新典片区。当初实施单行线的主要原因也是在通盘组织片区支路交通流向,不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基本运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道路资源用于路侧停车泊位的设置,解决老旧社区和商业街区的停车位供给匮乏的问题。实施过程中我们也联合街道社区逐个片区和居民及商铺代表进行沟通,吸收大家的建议,取得了大家的支持和欢迎。对于除停车需求或道路建设施工外引起的道路拥堵的,我们一般不会首选设施单行管制。

二是对于外摆占道经营,我们建议务必要留出盲道和人行道的正常行人通行空间,在满足道路人车各行其道的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来进行相应的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

(一)规范开放

地摊经济不能一哄而上,一放而乱。坚持在维持城市秩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设置,规范管理。

严管区域:中山路全线,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医院周边,学校周边,交通场站周边,文保单位周边,以及其他相关主管单位认为不适合放开的点位周边。

限时开放区域:农贸市场周边,商贸综合体周边,商场超市周边,社区周边;

引导区域:设立村镇级自产自销集散点。

(二)规范管理

1、商超、广场、综合体红线范围内,由主体单位根据需求,由商务局牵头,统一规划,规范管理。

2、属地政府根据相关需求,划定特定区域,规定经营时间,明确经营业态,逐步放开。

3、城乡结合部的断头路、交通压力较轻的非主要路段,划定区域,打造“摆摊+直播”模式的“后备箱经济”。

4、各镇乡设立自产自销集散点,根据季节,设立特色产品销售点。

5、以美食节的形式,安排特定区域开放夜宵摊点。

(三)规范实施

1、各属地政府应按照“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影响市民生活、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兼顾,与实体店铺互相补充、良性互动。对设置的地摊经营区要进行功能化细分,纳入网格化管理,指导摊主按规定的范围、时段和业态品类进行地摊经营。

2、针对地摊经济要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细化标准要求,保证真正的底层困难群众获得经营的机会。社区对辖区内的失业无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进行调查登记,摸清人数和经济状况,收集梳理后属地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充分研究,按照划定的摊区数量,优先安置辖区内失业无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确保最好的位置给最需要的人。确保地摊经济优先解决生活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问题和生活保障问题,切实发挥地摊经济的救济作用。

3、结合“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规范管理。严格“三限、三有、三控”管理,即“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垃圾分类收容器、防渗漏地垫、经营许可证”,“控噪音、油烟、安全隐患”,引导经营者签订临时经营承诺书,书面承诺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摊区的环境卫生,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日产日清,营造干净卫生的经营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把好地摊商品的质量关和食品的安全关。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疏通摊区周边交通秩序,避免拥堵;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油烟、燃气巡查;公安部门加强噪音扰民,处理好各类居民投诉。

4、退出机制。根据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城市规划调整及其他工作需要,需临时取缔地摊经营,地摊经营者要无条件配合,根据地摊经营者的诚信档案,取缔欺诈消费者、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服从行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做到收放自如。加强业态管理,严格管控夜宵摊点的开放;农贸市场周边不建议设立自产自销点和从事跟市场相关的产品销售许可。

四、放开地摊经济可能带来的治理难题

(一)质量维权问题。地摊经济准入门槛低、流动性强,商品质量难以保证,部分商贩为追求更大的眼前利益而欺骗消费者,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经营餐饮地摊的摊主大多没有健康证,售卖食品并未经过检验检测,安全性难以保障。使用劣质油原料污染,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从地摊上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无法索赔或更换,缺少投诉证据,维权困难,市场监管部门也无有效措施对流动性强的摊贩进行追究。

(二)环境卫生问题。地摊经济易滋生诸多城市管理问题,突出表现为:垃圾、油污污染环境;堵塞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噪音、油烟扰民,影响地摊周边区域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矛盾冲突问题。由于地摊经济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不同摊贩的经营位置和边界较为模糊,摊贩的法律意识淡薄,与地摊经济相关的纠纷与冲突也会不断上演。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优势位置的稀缺,造成摊贩和摊贩之间存在抢地盘抢生意的冲突;二是摊贩和管理者之间的冲突,用暴力抵抗执法,侵害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地摊摊贩和实体店铺商家的冲突;四是摊贩和顾客之间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欺诈销售等而产生的维权相关冲突。这些矛盾冲突为社会治安增添了诸多不稳定因素,极易引发暴力事件。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费宁龙   电话:8929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