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甬能源电力〔2021〕89号)、《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发改〔2023〕7号),截止2024年5月10日,符合上述两个文件要求的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项目共2个(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0.086万kW分布式光伏,宁波光年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6kW分布式光伏)。2个项目补助周期内共计发电量519062千瓦时,共计补贴资金467155.8元(市级补贴资金233577.9元,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33577.9元)。 2024年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明细表 序号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贴认定 周期 | 供电部门 认定电量(kwh) | 补贴金额(元) | 市级 | 区级 | 合计 | 1 | 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0.086万kW分布式光伏(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谷村)屋顶光伏项目 | 2022年10月—2023年9月,共计12个月 | 516810 | 232564.5 | 232564.5 | 465129 | 2 | 宁波光年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光年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6kW分布式光伏(海曙区龙观乡龙溪村铜坑寺庙)屋顶光伏项目 | 2022年4月—2023年3月,共计12个月 | 2252 | 1013.4 | 1013.4 | 2026.8 | 合计 | 519062 | 233577.9 | 233577.9 | 467155.8 | 备注 | 1.《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甬能源电力〔2021〕89号)、《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发改〔2023〕7号)规定,分别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2022年至2023年期间并网的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区两级按0.4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 2.铜坑寺庙产权为龙溪村所有。 |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7日,举报投诉电话:89188361。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