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80/2024-87554
- 文件编号:海财〔2024〕4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BHSD12-2024-0002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6-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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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18:1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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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合法性、规范性,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和《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甬财综〔2024〕496号)等规定,海曙区财政局和海曙区住建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