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3395/2024-83810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0日—8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信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成立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跟踪问效机制,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扎实有序地推进全局的整改工作。三是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挽回其他经济损失0.14943万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制定《海曙区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试行)》,对中心组的组成和职责分工、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心组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流程进行明确,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今年以来,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同步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及讲廉十分钟学习,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建立全局机关干部周五例会制度,在例会中将《信访工作条例》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并运用学习成果部署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去年12月22日以来,已经开展周五例会13次,3月22日专题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研讨。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在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列入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制定统战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信访与统战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向民主党派和群众征集人民建议,目前已收集建议4条。今年以来,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落细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修订完善因私出国(境)、合同管理等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局党组书记强化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4年已召开5次工作例会,会上对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等2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并强化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于2024年2月14日制定《海曙区信访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开展谈话提醒,签订《“八小时以外”廉洁承诺书》。2023年12月以来,局党组书记已对局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24次。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24年1月31日对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进行专项部署,并动态调整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根据《海曙区关于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指导意见》,对全局的岗位风险点重新进行排摸,并于2024年1月31日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三)加强作风建设。局班子领导带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自纠自查工作,在中共海曙区信访局党组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所有班子领导对作风建设上存在的不足进行自我批评并提出下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整改力度。
三、关于“内部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内控建设。2024年3月15日制定预算、收支、基建等内控管理制度和《海曙区信访局合同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明确“重大合同”概念,建立重大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宁波市海曙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2024年1月31日全局机关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业务用车不得用于开会、调研等一般公务活动。2024年1月全面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排查,对于部分油耗记录缺失、维修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进行整改,已于2024年1月31日补正缺失的记录,并强化公务用车日常规范化管理。已强化公务用车日常规范化管理,已明确由专人负责油耗登记,对车辆维修已制作相关规范化表格,明确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制度。
(三)强化合同管理。2024年3月15日制定《海曙区信访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局机关拟对外签订重大合同,需经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未经审查不得提交党组会议审议,避免重大合同文本不严谨带来的法律风险和执行漏洞。
(四)提升工会财务管理规范性。2024年1月31日制定《海曙区信访局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严格要求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拨缴”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执行工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工会主席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并就审批程序对工会工作人员进行强调。
四、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务管理。2024年3月15日完善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资金使用流程和报账制度,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支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双审批制度。开展财务往来款、挂账专项清理工作,于2024年3月15日已基本完成,严格控制往来款业务的发生,对未退回费用退回国库。已委托第三方完成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
(二)规范预算执行。就预算申报和资金使用的政策、流程等各方面内容已于1月26日召集财务负责同志和各科室内勤同志进行集中学习,提高相关负责同志业务水平。同时,加强预算审核,进一步健全各科室预算申报的工作责任,明确各条线预算上报需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五、关于“工程建设把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工程选取机制。在2024年2月15日的全体干部例会上明确工程类项目在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前必须完成三方询价程序,在工程类项目上严格执行需求分析、制定询价文件、发布询价通知、接收报价、评估报价、确定合作方等一系列流程。
(二)强化工程过程管理。3次以办公室工作例会的形式加强项目施工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于2024年3月15日制定局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工程项目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工程预算管理。
(三)规范工程结算审核。对于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结算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结算先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工作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海曙区信访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六、关于“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岗位职责。局党组于2024年1月31日已对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并重新发文,并且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责任对象进行重新调整和发文。
(二)规范议事流程。2024年1月31日制定《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度中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和决策流程,严格执行大额支出先审议后支付、末位表态、回避等制度。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都提前邀请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参加党组会研究。
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党建+信访”工作体系建设,局党组2024年2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开展各类党支部活动,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的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党支部活动2次,支部书记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1人次。
(二)夯实党务基础。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的质效,于2024年2月28日制定学习活动计划,并确定2024年区信访局机关党支部拟推进重点工作计划,明确高素质信访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党建+信访”体系、党建助力初信初访化解工程三项重点工作和完成时限,提升党员干部积极性和参与度。支委会加强对基础党务台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台账的真实性和完善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4年2月27日已对基础党务台账进行一次检查。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尚欠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干部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中层干部培养、考核以及立体评价体系,根据年轻干部不同特点与特长,下派干部驻村驻点和多岗位交流,并建立健全年轻干部传帮带机制,经常性关心年轻干部工作和个人情况变化。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建立健全年轻干部传帮带机制,已为全局95后年轻干部结对帮带导师。关心年轻干部工作和个人情况变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机关干部例会中专门设置环节让年轻干部发言交流工作问题和经验,并在会上由班子领导直接予以答复或落实,让年轻干部感受到组织温暖,更加热诚地投入工作、创造佳绩。
(二)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在每周办公室工作例会中,安排《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工作业务手册》等材料的学习,完善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流程,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管理。
(三)完善因私出国(境)制度。2024年1月31日制定《海曙区信访局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和审批。
(四)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每周办公室工作例会中,安排《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工作业务手册》等材料的学习,加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及时归档人事档案,并开展自查自纠一次,对局内其他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档案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个人历史档案不全等问题进行增补。
下一步,区信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巡察整改成效。二是深化整改落实。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稳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用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信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8420。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信访局党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