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通过宁波市万顺矿业有限公司的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延续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发现矿业权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对采矿权延续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8723765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附件:采矿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