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6997958/2024-56944
  • 文件编号:海经信〔2024〕1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2024-05-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海曙区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6 10:4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和望春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

现将《海曙区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8日


海曙区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的战略部署,深入探索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模式,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甬经信产数〔2024〕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扶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推进海曙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在信息变革、产业变革中抢抓机遇,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问题导向、服务牵引、注重实效、试点先行、复制推广”的总体思路,围绕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的目标,充分发挥海曙在工业互联网领域抢先布局的先发优势,结合全区制造业基础,采取“分行业推进、平台化支撑、轻量级改造、工程化实施、实操型服务”等推进方式,坚持行业转型提升与平台建设相结合、试点样本打造与推广应用相结合、数字服务供给和供需畅通相结合,以强化构建行业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体系为工作重心,以高质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为落地成效,加快培育运动休闲服装行业等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包商,加快输出行业数字化改造标志性平台和优秀“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加快打造数字化改造样本,推动运动休闲服装行业“1+1+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模式试点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行业将逐步跟进,构建形成企业提升、行业推广、生态培育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以“1+1+N+X”数字化改造路径为指引,推动宁波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即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围绕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目标,开展分业试点、分级推进、各级协同,推动“1+1+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模式(其中“1+1”指的是以工业操作系统数据安全底座为基础的服装产业大脑,“N”指的是共性应用场景,“X”指的是个性应用场景),充分挖掘行业数字化改造“共性+个性”需求,实施“N”共性需求加“X”个性需求相结合的改造模式,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三、工作目标

推动一批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树立一批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输出一批“N+X”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开发一批优秀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和产品,打造一批代表性“链式”转型案例。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国家级试点要求,分批开展“1+1+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累计完成试点企业改造55家(运动休闲服装48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6家、家用电器1家)。

到2024年底,完成第一批24家试点企业改造,包括运动休闲服装行业企业23家,家用电器行业行业1家,培育市级样本2家,并总结评估当前阶段实施绩效,开启第二批试点改造工作。

到2025年底,完成第二批31家,全部55家试点企业改造,培育市级样本总数达到4家以上。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7个,推出“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和产品38个,行业规上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占比、上云用云覆盖率均达90%,为海曙建设成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基地提供有力支撑。

四、工作内容

(一)摸清数字化改造现状

1.厘清“N+X”清单。按照“一把手改造意愿强、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经营管理基础好、具备数字化改造基础、样本易学易复制”等原则,筛选确定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清单。组织专家智库、企业代表、服务商等调研分析试点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采购销售、产业链协同等环节的难点问题,以提质增效降耗为导向,梳理行业数字化改造N个共性问题和X个个性问题,结合现有的“N+X”清单,完善“N+X”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应用场景清单。

(二)明确数字化改造路径

2.遴选数字化总承包商。按照公开遴选方式,组织专家智库、行业协会、试点企业等综合评估服务商在技术产品成果、行业改造经验、服务人员支撑、生态资源汇集等维度的能力,形成服装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名单。总承包商需与服装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做好配合对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根据市级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资源池确定)

3.推进数字化改造实施。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牵头,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基于“N+X”改造清单,按照急用先行、实用管用、安全可信的原则,开发集成小而精、模块化、组合式、通用性的应用场景。并结合试点企业实际需求及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评定标准,做好企业数字化改造规划,确保改造后试点企业能够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

4.打造新智造转型样板。区经信局牵头,同市级遴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评定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组织专家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同步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贯标评测,确保通过验收的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并对企业的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企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进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遴选一批试点企业作为区域样本。

5.加快全行业复制推广。遵循“成熟一个样本、推广一批企业”的原则,在成功打造区域样本的基础上,提炼形成轻量化改造、高性价比服务、短工期实施、可复制推广的服装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程样本。按照“规上先行、规下跟进、分批实施”原则,将样本企业经验在全区服装行业内进行局部复制推广,重点展示智能制造场景成效,推动企业“有样学样”。

(三)强化数字化改造支撑

6.丰富数字化改造服务供给。通过外部招引、业务剥离、发展转型等模式,多渠道培育数字化改造服务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术集成,管理融合”的原则,培育数字化改造服务总包商联合体,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全面服务。支持总包商联合体、高校院所、协会联盟、制造企业等机构创建数字化转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工业软件及算法等联合攻关,形成针对重点行业、典型场景、共性需求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7.加强平台化支撑服务。推动服装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大脑)迭代升级服务能力,以线下企业端改造与线上SaaS化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企业平台化、便捷化、高质量、低成本地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企业“上云用平台”。鼓励平台服务商按项目建设、平台服务、项目运维等不同模式为服装企业提供低成本数字服务。引导行业链主企业打造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大脑),开展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数字化场景创新,赋能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8.强化安全保障体系。支持数字化总包商、服装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建设服务主体,从云、网、端、数据等维度加强数字化产品的安全保障体系设计;积极培育安全解决方案和数字化产品供应商,强化网络运维、数据管理、安全监测等服务供给能力,明确安全责任边界,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数据安全和权益。推动试点企业按照《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企业安全防护主体责任,并纳入宁波市工业领域工控安全监测服务平台。

9.建立数字化转型数据赋能体系。推进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鼓励有条件企业实施首席数据官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技术创新中心。以服装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为基础,探索工业产品主数据标准服装行业试点建设。探索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纺织服装行业分中心建设,融入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探索数据交易与共享机制。

(四)加大数字化改造资金支持

10.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市、区三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统筹推进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在《海曙区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设置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条款,支撑国家试点工作全面落实。

11.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扶持。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支持力度,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本。对符合条件、列入国家试点工作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依照《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5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原则上中央、市、区支持比例为5:3:2;对列入市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区级特定行业/区域集中开展数字化改造的中小企业,项目经认定后,依照《海曙区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5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对被评为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标杆的企业,由区级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2.加大对数字化改造服务商扶持。鼓励以细分行业、应用场景等维度培育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问题,分行业遴选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列入优秀总承包商支持范围。对列入市级优秀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的,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3.支持链式转型发展模式。支持产业链中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大脑),赋能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对列入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大脑)的,由中央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30%,最高1000万元给予奖补。

14.支持“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培育。打造一批模块化、微服务化、精准化、快速化的工业APP等数字化产品,对列入市级优秀“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服务商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五、推进计划

整体工作分两个实施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2023年9月-2024年12月)

1.编制海曙区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和支持政策,启动首批试点企业遴选,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完善“N+X”清单,形成区级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及支撑服务机构名单。

2.抓好首批试点企业建设,组织专家完成试点企业验收,开展首批区域样本遴选,召开数字化改造现场会,同步启动第二批试点企业遴选。

3.总结评估第一个实施阶段绩效,提炼总结典型案例、优秀产品,召开数字化改造现场会,进行复制推广,同步为第二个实施阶段的推进做好前期准备。

(二)第二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1.抓好第二批试点企业建设,组织专家完成试点企业验收,开展第二轮区域样本遴选,召开数字化改造现场会,推动行业规上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中小企业“愿改尽改”。

2.完成整体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的绩效评价,提炼“海曙经验”,通过会议、活动向全市、全省和全国其他地区推广复制。

六、保障举措

(一)健全组织体系

依托海曙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海曙区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专班内的“数字赋能提升组”总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示范创建,加强复制推广。区经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镇(乡)、街道配合落实,推进属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

(二)加强智库合作

联动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指导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诊断、试点样本建设等工作开展。整合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智库、数字化服务商、技术创新中心等社会优质数字化服务资源,全力构建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参与合作共建的数字化服务生态。

(三)加强人才培训。

加强数字化指导宣贯,针对数字化总包商、制造业企业开展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支持数字化总包商与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宁波市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宁波工程学院等培训基地和高校及试点企业合作,针对企业“一把手”、 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工人,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保障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质量。

(四)强化金融支持。

统筹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加强对数字化改造的政策支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事前与事后、企业与平台、奖补与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政策扶持。对承担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的企业、服务商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根据综合绩效给予政策扶持。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划拨要求,提高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区级财政要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资金政策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资金支付合规性,加力提效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效益及时、有效发挥。

(五)加大宣传推广。

广泛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通过现场会、交流研讨会、供需对接会等,及时总结推介阶段性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优秀数字化总包商、解决方案以及样本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中小数字化改造良好氛围。

本行动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满后,根据国家政策、产业发展、绩效情况以及市级要求,研究确定是否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