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曙区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类)实施细则》(海科〔2023〕7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曙区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在海曙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后未被认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企业登录“宁波科技大脑(海曙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hsprogram/),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点击“办事大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线办理”按钮,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2日24:00-5月20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上传附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归口审核。企业所属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对属地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截止审核时间5月22日24:00。 联系人:李超芸、王晓蓓55880251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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