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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13/2024-53076 组配分类: 土地管理
发布机构: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海曙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以下简称“海曙分局”)就海曙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海曙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4、具有湿地保护规划或湿地相关规划编制业绩。

三、项目内容

1、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要求完成海曙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开展

2、完成湿地资源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开展全区湿地资源调查,摸清全区现有湿地资源情况,分析全区所有湿地资源的类型、面积、分布。

3、完成湿地保护规划。在全面分析与研究本区湿地资源生态功能、分布特征及其威胁与干扰因子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出湿地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总体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管控要求、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以及保护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划。湿地保护空间范围和管控应与国土空间规划、水利、生态、农业、林业等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或挂靠,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邀请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支付所有的费用,并报告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四、报价人须知

1、参加招标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投标资料包括:1)报价单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类似项目合同;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注:所有投标资料一式两份,入袋密封。

3、本项目最高报价为:22万元人民币,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投标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4、递交相应资料时间:截止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

5、递交资料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现场、快递均可)。

6、收齐投标文书后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公司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服务承诺等符合要求,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小组抽签确定其中一家报价人为最终中标单位。中标结果我单位将电话正式告知。

7、该项目报价一经招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40/index.html”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可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时若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公证件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朱女士),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4、关于此次招标相关事宜,也可电话咨询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4-87237675。

如招标文件变动或修改,将电话告知。

附件:报价表(1).docx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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