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开展《宁波江诺建材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双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的评审工作。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