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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第一批)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2024-04-17 14:22:23 信息来源:办公室(科技计划科)信息来源:海曙区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海科〔2024〕19号),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海曙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类不低于2%);

(三)拥有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直接从事研发的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或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四)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供基本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配备有基本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专用场地;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六)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项(农业类企业不少于1项);

(七)技术研发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具备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企业登录“宁波科技大脑(海曙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hsprogram/),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点击“办事大厅”-“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在线办理”按钮,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归口初审。所属地负责对辖区内填报的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于5月10日17:00前确认推荐。

(三)审核备案。区科技局根据《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备案为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三、其他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名称采用“宁波海曙+依托企业简称+核心研发方向+技术研发中心”的形式命名。

原“海曙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纳入“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无需重新申报。

政策咨询

区科技局高新科:张桂华  电话:55883693

技术支持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叶璐辉  电话:87978934

各属地发展服务办(经济发展科)联系方式

集士港镇:朱莲莲  电话:87438708

古林镇:刘长磊  电话:88427321

高桥镇:陈逸涛  电话:87151832

横街镇:鲁能帅  电话:87247101

鄞江镇:应  毅  电话:88433405

洞桥镇:王雷鸣  电话:88152529

章水镇:金润华  电话:88287359

龙观乡:洪文杰  电话:88436925

石碶街道:蒋芊红  电话:88265352

月湖街道:张玺琛  电话:87191821

西门街道:陈信霖  电话:87252843

江厦街道:符颖芳  电话:87008640

南门街道:杨  蕾  电话:87057497

鼓楼街道:姚青诚  电话:83893018

白云街道:屠倩颖  电话:55331016

望春街道:郁柳霞  电话:87512132

段塘街道:顾  旻  电话:87985120

望春工业园区:易  铿  电话:88266294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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