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第一批)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海科〔2024〕19号),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海曙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农业类不低于2%); (三)拥有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直接从事研发的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或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四)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提供基本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配备有基本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专用场地;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六)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项(农业类企业不少于1项); (七)技术研发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具备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企业登录“宁波科技大脑(海曙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hsprogram/),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点击“办事大厅”-“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在线办理”按钮,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归口初审。所属地负责对辖区内填报的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于5月10日17:00前确认推荐。 (三)审核备案。区科技局根据《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备案为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三、其他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名称采用“宁波海曙+依托企业简称+核心研发方向+技术研发中心”的形式命名。 原“海曙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纳入“海曙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无需重新申报。 政策咨询 区科技局高新科:张桂华 电话:55883693 技术支持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叶璐辉 电话:87978934 各属地发展服务办(经济发展科)联系方式 集士港镇:朱莲莲 电话:87438708 古林镇:刘长磊 电话:88427321 高桥镇:陈逸涛 电话:87151832 横街镇:鲁能帅 电话:87247101 鄞江镇:应 毅 电话:88433405 洞桥镇:王雷鸣 电话:88152529 章水镇:金润华 电话:88287359 龙观乡:洪文杰 电话:88436925 石碶街道:蒋芊红 电话:88265352 月湖街道:张玺琛 电话:87191821 西门街道:陈信霖 电话:87252843 江厦街道:符颖芳 电话:87008640 南门街道:杨 蕾 电话:87057497 鼓楼街道:姚青诚 电话:83893018 白云街道:屠倩颖 电话:55331016 望春街道:郁柳霞 电话:87512132 段塘街道:顾 旻 电话:87985120 望春工业园区:易 铿 电话:88266294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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