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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卫生健康局阳光公示

海曙区第二批普惠婴幼儿照护机构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01 16:49:01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托育服务正规化管理,增加我区普惠托育有效供给,根据《海曙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海卫〔2022〕52号)要求,经机构自评申报、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及各镇(乡)街道复核评审,拟确定以下6家托育机构、27家幼儿园托育部为第二批海曙区普惠婴幼儿照护机构。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8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科反映,电话0574-89188417(工作日)。

 附件:海曙区第二批普惠婴幼儿照护机构名单.wps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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