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23-86168
  • 文件编号:海交运发〔2024〕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23-01-2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11:33 来源:市交通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9日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办法

(试行)

一、投诉举报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网络、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我局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途径

联系电话:12345/12328/0574-89297743

电子邮箱:hsjtysj@126.com

单位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中基大厦1号楼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管辖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事项。

四、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条件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涉及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单位职责范围的;

(二)投诉举报没有明确的对象、事实和理由的,未告知违法行为地点等要素而无法查实的;

(三)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

(四)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六)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应据实进行投诉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二)投诉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三)我局将根据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按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反馈办理结果。请投诉举报人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