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136/2024-78127
- 文件编号:海市监〔2024〕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2024-03-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为切实提高海曙区养老服务、食品小作坊产业等领域的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和保障水平,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推进养老机构食堂“四化”、食品小作坊“五化”共富改造提升建设,现将有关提升补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全区持证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小作坊。
二、补助条件
(一)达到《养老机构“四化”规范提升建设标准》(附件1)提升改造要求的养老机构食堂,项目投入达到5万元以上,建设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设施购置及更新、“四化”(资质规范化、厨房清洁化、操作阳光化、管理体系化)建设。
(二)达到《食品小作坊“五化”共富提升建设标准》(附件2)要求的食品小作坊,项目投入达到5万元以上,建设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设施购置及更新、“五化”(透明化、合理化、阳光化、规范化、文旅化)建设、检测试剂购买、检测人工经费、食品安全管理落实等。
三、补助标准
(一)养老机构食堂通过“四化”规范提升建设,经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验收通过的,给予5万元/家的补助;
(二)食品小作坊通过改造提升建设,经区市场监管局验收通过的,给予5万元/家的补助。
四、补助程序
(一)区市场监管局自本方案发布后,公开征集申报提升改造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小作坊,持证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小作坊于2024年3月31日前递交提升改造申请表(附件3),通过申请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改造提升工作。
(二)达到改造提升要求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小作坊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附件1、2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小作坊的建设成效进行验收(包括日常检查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建设积极性等情况)。
(三)通过验收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小作坊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补助申请表(附件4)和相关材料(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改造提升建设投入费用清单和凭证、前后照片对比等资料)。
(四)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确定补助对象和额度,并在区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五、激励奖惩机制
(一)列入补助范围的单位在建设期内因食品安全管理或食品安全检测问题被省、市、区级通报或落实有关食品安全任务不力的,按比例扣减补助资金。通报一次补助资金扣减 20%,通报二次补助资金扣减 40%,通报三次及以上不予补助。
(二)企业当年发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偷税、欺诈等重大事故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享受本补助资金的资格。
(三)对发现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回收其补助资金。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暂定一年,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考核项目及政策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本方案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养老机构“四化”规范提升建设标准
2.食品小作坊“五化”共富提升建设标准
3.食品领域产业提升项目申报表
4.食品领域产业提升项目补助申请表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
养老机构食堂“四化”规范提升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 | 具体要求 | 完成情况 |
一、资质规范化 | 1.有合法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是¨ 否¨ |
2.在餐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 | 是¨ 否¨ | |
二、厨房清洁化 | 3.食品处理区环境卫生整洁,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面瓷砖,顶面吊顶或防火涂料涂覆。 | 是¨ 否¨ |
4.食品与非食品分类分区存放。 | 是¨ 否¨ | |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 是¨ 否¨ | |
6.设置食品粗加工、烹饪、清洗消毒、备餐(分餐)等功能间或区,标识明显。 | 是¨ 否¨ | |
7.对外门窗有防蝇设施,下水道、仓库防鼠设施齐全,避免有害生物侵入。 | 是¨ 否¨ | |
8.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专用清洗水池、专用刀具、砧板和容器,分别用红、绿、蓝色标明显区分标识。 | 是¨ 否¨ | |
9.配备足够数量的多层不锈钢货架和不锈钢操作台。 | 是¨ 否¨ | |
10.食品留样冰箱专用,有明显标识,与和食品储存冰箱分开。 | ||
11.设置满足需求的餐具清洗、消毒设施。 | 是¨ 否¨ | |
三、操作阳光化
| 12.在后厨粗加工、烹饪、备餐(分餐)、餐具洗消等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视频能实现AI 抓拍。原则上后厨每个关键点位至少安装一个高清摄像头,多个点位在同一场所内且未分隔的,可以只安装一个高清摄像头,但应能看到食品加工操作全过程。 | 是¨ 否¨ |
13.在冰箱、餐具消毒设施等关键控制点安装物联感应设备。 | 是¨ 否¨ | |
14.就餐场所能通过显示屏能展示后厨关键点位相关操作画面,画面清晰。 | 是¨ 否¨ | |
15.通过众食安企业端可远程查看能看到视频信息、AI 抓拍、物联监测信息。 | 是¨ 否¨ | |
四、管理体系化 | 全面导入“4D、5S、6T”等现场管理方法,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做到所有物品有名有家、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统一标牌设计、人员培训。 | 是¨ 否¨ |
附件2
食品小作坊“五化”共富提升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 | 具体要求 | 完成情况 |
一、资质透明化 | 1、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 是¨ 否¨ |
2、在加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 是¨ 否¨ | |
二、布局合理化 | 3、加工工艺合理布局,加工作业区与生活区采取有效分隔措施,保持相对独立。 | 是¨ 否¨ |
4、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加工和贮存场所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纱窗、灭蝇灯、防鼠板等防止虫害侵入的设施。 | 是¨ 否¨ | |
5、加工场所生制食品与熟制食品加工区有效分隔,产品内包装区域保持相对独立。 | 是¨ 否¨ | |
三、操作阳光化 | 6、物品按照类别分区域存放,配备定位标识;盛装有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着地放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上墙展示。 | 是¨ 否¨ |
7、食品添加剂贮存有固定场所(或橱柜)并安全保管,在醒目位置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 是¨ 否¨ | |
8、在加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信息。 | 是¨ 否¨ | |
四、管理规范化 | 9、在关键功能区(原辅料验收、清洁消毒、加工作业区)共配备2个以上的视频监控,并在监控端能够实时展示监控画面。 | 是¨ 否¨ |
10、在“浙食链”作坊端录入供应商资质、成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采购、加工和配送交易等信息记录。 | ||
11、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在其外包装上加赋GM2D码,扫码能展示证照信息、视频监控画面和该品种产品近1年内的检测报告。 | 是¨ 否¨ | |
五、品牌文旅化 | 12、有能体现品牌LOGO、产品宣传、文化积淀的展示,有条件的积极参与非遗项目申报。 | 是¨ 否¨ |
13、讲好食品文化故事,有“坊文”“坊旅”的相关活动,积极与当地乡镇特色结合,突出历史作坊文化传承、现场加工参观或休闲购物等场景建设。 | 是¨ 否¨ |
附件3
食品领域产业提升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类型: ¨ 养老机构食堂 ¨ 食品小作坊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地址 | 经营(生产) 面积 | |||
经营(生产)情况简介 | ||||
项目预期建设内容 | 硬件 | |||
软件 | ||||
其他 | ||||
项目预期投入资金 | 硬件 | |||
软件 | ||||
其他 | ||||
项目建设 保障措施 | ||||
项目预期 完成时间 | ||||
申请单位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业务科室 初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食品领域产业提升项目补助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银行开户账号(对公账户) | 开户名 | ||
开户银行(明确到支行) | |||
账号 | |||
申 报 承 诺 | |||
我承诺: 1、提供的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2、领取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机构食堂“四化”或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建设等用途,不做他用。 3、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标注与“原件核对一致”)、改造提升建设投入费用清单和凭证、前后照片对比图。 4、如违反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退还资金。
申报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