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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13/2024-41709 组配分类: 土地管理
发布机构: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历年地籍档案进馆项目招标文件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现计划就局内早期库存地籍档案按照区档案馆要求进行移交进馆,依据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决定面向有丰富档案进馆经验、专业技术过硬的公司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历年地籍档案进馆项目

二、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8万元,进馆数量约8    万卷,单价约3.5元/卷(单价最高不得超过3.7元/卷),周期为3个月,本次档案进馆项目服务范围为原国土早期地籍类案卷,按区档案馆要求对纸质案卷和电子案卷和条目进行完善并搬运分批次移交区档案馆验收进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自行组织采购。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纸质案卷字段补充检查完善案卷封皮处理,电子案卷条目清查核对补充缺失字段,电子扫描件重命名格式转换封面处理,质检出库运输移交。

(一)服务内容

类别

服务内容

备注

纸质案卷

1、每个档案盒全宗号、目录号等7个字段补充


2、每个案卷封面补充全宗号


3、案卷装订检查,纸质脱页,漏装订处理


4、每个案卷封面密级处理


电子案卷

1、核对清查电子目录、批次纸质案卷及扫描件数量,进行查缺补漏


2、所有扫描件重命名


3、所有存储格式转换,去除每个案卷扫描件封面密级,再格式转换


4、检查原案卷条目错误进行修改,每个条目补录档号、起止日期等13个字段


质检

纸质案卷、电子案卷、案卷条目抽检、质检


出库移交

分批次打包向区档案馆运输移交纸质和电子案卷

区档案馆出具移交回执

(二)服务明细

1、档案盒

档案盒正面补充填写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保管期限,档案盒脊背补充盒号、全宗号。

2、纸质案卷

(1)案卷封面补充填写卷宗号;

(2)案卷装订检查,纸质脱页,漏装订处理

(3)去除案卷封面印刷密级,检查卷皮内包旧卷皮有密级的去除。

3、案卷条目

(1)核对清查电子案卷条目、批次纸质案卷及扫描件数量,进行查缺补漏

(2)按照区档案馆要求对原有案卷条目检查和补录字段。案卷条目补录字段包含档号、责任者、题名、地号、件数、页数、文件起始日期,文件终止日期、保管期限、盒号、密级、排架长度、是否开放字段。录入同时检查原案卷条目其他字段错误并进行修改。

4、扫描件

对原地籍档案扫描件名称修改*.pdf,格式转换后去除每个案卷扫描件封面密级,再次检查卷内旧封面密级去除,转换格式

核对清查目录批次纸质案卷数量与扫描件数量一致。进行查缺补漏,对遗漏案卷进行扫描。

5、质检

纸质案卷、案卷条目抽检、质检。

6、出库移交

将纸质案卷分批次装箱打包运输至区档案馆移交纸质案卷和电子案卷及目录

操作流程

纸质档案——搬出资规局库房——完善加工(加工场地)——搬进资规局库房——核对清点——打包装箱搬出—出库—移交区档案馆——点验签收。

发生问题时需及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24小时到场现场解决。

(三)安全保密承诺

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将对所有信息进行保密,项目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服务人员将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书,严格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保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重要参考资料不被复印、扫描,不向与投标活动无关人员借阅、传看,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向外扩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进场,自行提供项目所需的打磨设备、电脑、扫描仪等认为需要的设备,1周内完成1万卷并移交, 6月3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竞价。一旦中标,不得转包。

四、竞标人提交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浙江省内注册企业。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丰富相关档案加工处理业务经验。

(三)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五、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投标。

(二)递交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17:00 (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参与竞价函;3.投标授权书;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5.竞价人基本情况;6.报价单;7.相关服务承诺函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五)递交要求:将相关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结果与合同签订

(一)结果告知时间:由采购方在接收投标资料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确定结果方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组织专人现场拆封密封资料。该项目报价限价3.7元/卷,取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当投标报价相同时取服务更优者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结果经公示以及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人员稳定,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人员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合作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委托函)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签订采购合同。

七、验收与付款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2024年度原地籍档案进馆项目合同签订后,依据合同约定,凭合作单位正规发票,采购方支付项目费用。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毛舜逸,联系电话:0574-87235501,手机:18806716903。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4年3月11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自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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