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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2001130/2024-2565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海曙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服务增效,为推动我区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公示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突出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审查增量,加快清理存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建设。坚持以优化单位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目标,理顺各科室职责关系,完善了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务管理等职能,同时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有序推动水利水务工作。三是制度和决策质量不断提高。建立党政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在行政事务处理、履行合同纠纷、复议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对126份书面合同或法律事务文书提出建议,回复法律咨询2次。四是依法强化行政监督。完成上级督查系统办件43件;完成3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主动上报重大督查问题3条,及时落实、反馈检察建议2条。行政许可案卷获得了2023年区级优秀行政许可案卷。

(二)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以“八统一、四减少”为基础,最多跑一次(跑零次)、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跃迁为引领,推行容缺制、模拟制、承诺制等审批模式,提高服务项目和企业的效率,加快项目推进进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切实提升我区整体营商环境。通过建立“宽许可、强监管”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为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海曙高质量发展、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提供水利支撑。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成监管事项检查67项,覆盖率100%。完成掌上执法检查53次,其中“双随机”检查30次,占比56.6%(≥40%)。“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任务10个,完成10个,覆盖率100%,其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8次,以联合检查来减少“进门次数”,形成严谨、合力、公平、健康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三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审批政务服务事项66个均可以通过海曙区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通过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全面提升了服务企业的水平。四是深化执行“大综合一体化”办案体制。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畅通的日常协调机制,出台轻微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办法,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五是坚持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大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为辖区内营商环境打造优美生态底色。今年完成省级美丽河湖2条,市级美丽河湖3条的市级验收。创建4个美丽河湖片区和1个水美乡镇创建。六是完成1个二星级、1个一星级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星级创建,农村人居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水政巡查和涉水项目监管。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实时上传巡查信息。全年开展各类检查106次,392人次,对48个批后监管项目进行检查全覆盖,对区级河道的涉河建设项目纳入重点检查对象,发现问题31个,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9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跟踪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改正和反馈,实现整改闭环。移交区综合执法局水行政执法案件5件。二是强化在建水利工程监管。落实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托浙水安澜平台、掌上应急平台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日常检查,结合季度信用评价等对98个在建工程开展专项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75份,发现问题260余条,整改率100%。三是强化城区内河监管。对城区39条河道进行全方位的维护,运用引水净化设备、生态修复、生物技术等方式,改善河网水动力,提升河水透明度,保护水环境。出动保洁船只24200船次,清理垃圾1641.8吨,开展巡查32842人次,形成问题清单3484个,完成整改3309个。

(四)水利法治宣传走深走实。探索“曙有碧水”普法模式。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水利水务普法宣传。一是紧扣“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各类特色主题活动。在海曙新闻发表局长署名文章《海曙全力书写全域治水新篇章》、成功举办海曙区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启动仪式暨“幸福河湖 共同呵护”---沿江堤防健身跑活动、与区检察院联合举办海曙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调研暨纪念“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增殖放流净化水源活动、组织海曙区中小学生开展“节约用水”“幸福河湖 共同呵护”为主题的手绘画创作大赛。二是组织开展宁波(海曙)迎“七一”争当“碧水先锋”行业风采展示、河长“巡河问水”宣传引导、迎亚运护碧水、黄河保护法网络答题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继续提升水法宣传及水情教育基地建设,以学校、村社文化礼堂等特色资源为载体,推进水法‘六进’主题宣传。四是组织参与区普法办、司法局组织的普法沙龙大型活动及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活动。今年还利用局二层办公走廊打造全新的水利特色展示长廊,建立不定期更新的固定宣传阵地。

(五)数字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今年以来,以智慧水利平台为基础,深耕现代信息技术与水行政执法及水利行业监管业务融合,通过数字赋能有效推动水法治建设。一是加快构建海曙智慧水务应用体系。推行供水部位数字化监测,3个乡镇独立水厂实现数字化监测全覆盖,1.2万亩的宁锋灌区创新打造“未来农场+种植大脑”等应用获评市级节水型灌区。二是积极推行应用水域监管“一件事”。横向协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实现水域问题的跨部门联动共治。纵向贯通省市区三级基层治理平台,同步与“大综合一体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平台链接,实现水域监管的跨部门跨层级协同。三是加快提升水灾害智慧防御能力。依托“防台减灾智治”数字化应用,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增效作用,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提供科技动能。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分析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法治思想认识尚需提高。学法用法力度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氛围营造尚需增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拓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威慑及法治宣传还需齐头并进。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和局长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发挥党建学习引领,做到法治建设常态化,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同时,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遵循“三重一大”制度的宗旨和原则,“重大执法决定”等重要事项均开展集体讨论,将法治贯穿水利事业发展全过程。积极主动开展“法治体检”,对照“健康指标”,完善内控机制,加强执法、招标等事项重要环节的管理。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组织落实法治建设任务要求,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完成任务。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鼓励、支持全局符合条件的干部考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公职律师,培育、壮大执法队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党内规章和法律法规并重,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推动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水利工作特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是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作为全区水利系统学法普法工作重点,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法活动。

三是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制定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遵循“三重一大”制度的宗旨和原则,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重大协议合同、重大项目以及应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中的专业作用,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培训以及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对接,形成监管合力。

五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围绕一批高质量的应用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见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

六是守牢廉洁自律底线。认真执行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完善优化财务支出等制度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案促学,筑牢“人民至上”的思想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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