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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13/2024-2565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招标函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熟悉行政诉讼(复议)方面事务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员;

2、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信誉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行业协会惩戒。

二、项目内容

1、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

2、就重大法律事务提供专家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加相关会议,为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等服务;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及时作出提示和说明,提出相关建议;

5、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争议案件;

6、协助举行法律培训;

7、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8、合同期满后,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三、投标人须知

1、参加竞标的单位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投标资料包括:①投标表;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须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根据“评分标准”表提供评分资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否则该项评分为0)

3、投标文件封装:投标人的投标资料一律采用A4纸,入袋密封,对应写明投标人名称。

4、本项目最高综合评分为:10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评分,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评审小组根据提供的评分资料进行复核。详见附件: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自行采购项目投标表

5、本项目最高报价为:20万元人民币,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投标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详见附件: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自行采购项目投标表

6、递交相应资料时间:截至2024年2月9日。

7、递交资料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现场、快递均可)。

8、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在收齐投标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以符合条件的经评审小组复核的综合评分最高单位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报价低者中标,如报价也相同,本次招标作废。中标结果我单位将电话正式告知。

四、有关事项

关于此次公开招标相关事宜,也可电话咨询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4-87237632。

如公开招标文件变动或修改,将电话告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4年2月4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自行采购项目投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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