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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住建局通知公告

区城建档案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线上报送

发布时间: 2024-02-26 10:19:08   浏览次数:      来源: 局办公室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持续优化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档案验收和移交效率、数字赋能推动城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新申领施工许可证和2024年4月1日后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须通过“宁波市城建档案在线接收系统”完成档案线上报送工作。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各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室报送一套合规、完备的建设工程档案,同样在“宁波市城市档案在线接收系统”(网址:http://183.136.157.28:8088/onliners-consunit)开通账号后,各建设单位应及时上传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电子文件。城建档案室将提供全过程报送指导服务,具体操作指南可咨询城建档案室:电话0574-87147613。

接下来,城建档案室将依托系统提早介入档案收集指导,实施分阶段报送,分阶段审批制度,不断推进城建档案智治提速和服务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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