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5972/2024-64700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江厦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江厦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2-25 15:07 来源:党建综合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3年江厦街道在海曙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街道司法所的协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江厦街道高质量发展建设卓越城区窗口街道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获评“市平安创建标杆镇街”。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方案,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汇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项目、工作进度。年度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考核。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布局,及时调整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对街道的法治建设牵头总抓,谋划部署,压实各科室、社区法治工作职责,形成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科室及社区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制定《2023年度江厦街道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江厦街道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等,定期更新“2023年江厦街道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同时,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街道本级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落实。落实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龙头带动作用,将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综合运用党工委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各种形式载体开展学法活动,2023年,共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学习10余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打造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圈。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服务基层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咨询解惑的功能作用,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同时配备公证e通自助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等数字化设备,引导群众使用终端机自助式办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一号改革工程”,打造“江厦小二”社会治理品牌,以“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载体,密切联系司法所、楼宇“小二”,发挥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公证等服务资源优势,定期走访辖区企业,摸清辖区企业现存的法律问题。以问题突出、相对棘手的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点对点帮扶活动,结合辖区实际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定“法治体检”套餐。街道现有企业6190家,2023年累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93家,截至目前占比6.35%。积极联系并广泛征集各类群体代表对每个项目的意见建议,针对《宁波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立法项目,组织召开线下居民说立法座谈会三次,到会居民和各类群体代表25人,共收集意见建议27条,打通了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在年度21个立法项目征集意见建议中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56条,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度。

(三)严格执行规范程序,稳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申报工作,依法制定《江厦街道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本年,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后,决定将江厦街道天封社区有机更新项目作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街道及司法所对重大建设项目严格依法督促把关,保障重大项目的推进。全面促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法律意见审慎有据。今年合法性审查新系统上线后,街道第一时间组织各科室、社区商圈召开新系统操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旧系统与新系统更替使用工作正常接轨。2023年,共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15件,社区合同19件,信息公开2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高度重视执法及执法证工作,组织街道全体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做到在编人员执法证“应领尽领、应考尽考”,街道当前共有在行政事业在编干部47人,持证41人,持证率87.23%。积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支持街道干部参加各类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四)聚力推进平安建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617起,其中街道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23起,涉案金额243.91万元;社区共调处矛盾纠纷255起,调处成功254件,涉案金额11.26万元;天一中央商贸区联合调委会共调处纠纷339起,涉案金额171.49万余元。上半年案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84%。以纠纷定期排查调处为基点,切实发挥街道、社区和商圈三级联调网络作用,构筑矛盾纠纷的第一防线,细化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做好重要时期维稳工作部署。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心中有数,切实将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2023年,累计开展矛盾排查4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70件,预防纠纷70件。联动多方加强疑难杂症矛盾调解,不断加强与综治、司法所、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作战,不断创新矛盾调处新思路,整合资源构建新时代“大调解”格局,使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更加灵活,参与化解矛盾的主体更加多元。成功调解了台商与多家单位僵持三年的电梯井改造案、城隍庙美食城经营户群体性退租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使化解矛盾纠纷效率达到最大化,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加强涉企纠纷“防控力”,为保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后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因案施策,主动服务保障企业,多措并举助企纾困,助力“夹缝”中生存的小商户渡过难关、重新焕发活力,为辖区的小商户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保障辖区企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2023年,协助西郊法庭成功调解8起物业合同纠纷。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培养一批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一系列法治教育培训,举办一系列丰富新颖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点带面深入推进辖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法常态化、全面性,把握民法典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期、重要节日,积极发动干部职工、社会力量,组织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发挥和好屋普法工作室优势,深入社区、学校、商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鼓励“两委”干部争做“法治带头人”、网格员争做“法律明白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今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9次,讲座16次,覆盖辖区居民近3000人。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发挥街道社区宣传栏、网站平台作用,张贴宣传海报,发布典型案例,并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团不同对象进行免费发放新法知识读本、举办专题讲座,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新媒体、互联网平台等,不断创新宣传途径做到实时精准普法,扩展法治宣传覆盖面;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书法绘画、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利用好天一法治书吧等宣传阵地,有效提升了辖区居民、快递小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以新街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社区为契机,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五治融合”治理体系,努力提高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和幸福感,形成全社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并将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推广应用于各社区、商圈。截至今年,已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3家,市级民主法治社区1家,普法工作室2个。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江厦街道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法治教育工作未实现实效化。普法形式单一、积极性不高导致目前的普法工作氛围不浓、创新不够、效果不佳,没有很好地结合江厦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导致普法覆盖面不广影响力不足。且老年居民对普法内容的理解存在一定困难,普法宣传不够“接地气”,法治教育工作难以转为实效。

(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年龄偏大,调解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和调解积极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多数人民调解员仅能调解一些诸如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对涉及相关领域、行业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缺乏相关领域的知识,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型矛盾纠纷,导致调解工作受到制约。

(三)矛盾纠纷调处措施创新不足。目前调处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单一,不注重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成因,没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传统调解通常需要协调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来到指定地点参与调解。若涉及金额较大、利益关系较复杂,需要当事人多次到场参与调解,在浪费当事人的精力和时间的同时易增涨当事人厌烦情绪激化双方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实现法治教育宣传实效化。分阶段分时期做好普法规划,做到法治宣传有方案、有总结、有反思。建立法治教育宣传长效机制,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构建多元融合的社会化、常态化普法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使法治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法治教育对象进行区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辖区内居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增强法律观念,再为其提供婚姻矛盾、防诈骗、邻里问题等实用的法律知识;针对商圈的企业经营者可以提供定期的培训讲座、法治体检,普及合同纠纷、消费纠纷等相关涉企法律知识,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焕发调解队伍“新底色”。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调解员交流分享会,学习优秀的调解案例,交流讨论平时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同时吸纳一批年轻、法律理论水平高、综合素质能力强的调解员,与现有调解员调解经验丰富、群众基础较好的优势相结合,打造一支热情、专业、能力强的人民调解队伍。

(三)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利用好共享法庭平台,灵活调整调解方案,简化调解程序,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面对复杂疑难纠纷发挥好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在大统筹、大治理、大协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下,形成“源头治理、多元共治、和谐共享”的矛盾纠纷长效化解机制,有效破解新型矛盾难处理、难协调、难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