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叶夏凯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局长级);
邱少军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鸣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徐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招商中心主任职务;
周存东、冯琦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亮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陈静儿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中杰、范季宇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竺志军、郝燕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招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
张小飞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宏虹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