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04679/2024-88651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目录、标准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调整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时间:2024-12-10
14:0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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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以及《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市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区应急管理局重点工作,调整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说明(见下表)。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出台《金融服务助力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宁波市海曙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应急管理领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便函〔2024]91号) 《宁波市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甬安委〔2024]5号) 《宁波市海曙区“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海安办〔2024]17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 | 202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