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98387/2024-87483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龚韬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所提的《关于丰富我区企业奖励模式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惠企引才政策相关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丰富我区企业奖励模式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的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子女教育问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着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根据海曙区教育局历年来的小学招生政策,适龄儿童家长可以通过购房落户、租赁落户、其它政策落户、按照随迁子女政策入学的方式入读海曙区小学。从2023年的随迁子女政策来看:一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持有居住证;二是如果本人未取得居住证则父母需符合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海曙区暂住半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或父母一方在宁波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验日仍在参保,连续缴费无中断,补缴或欠费无效。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入读海曙区小学,为广大企业员工免除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
二、针对住房保障问题
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石,企业员工的生活稳定是企业茁壮成长的必要条件。为着力破解员工住房困难问题,我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租房、配售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有三方面的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其补助方式分为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对于企业内收入和住房困难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保障。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来海曙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满足他们的阶段性住房需求。截至目前已累计筹建房源17132套,遍布海曙区17个乡镇街道,企业有住房困难的职工均可就近租房。三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住房有困难及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我区首个项目已明确在CX06-05-02a/02e地块(位于集士港镇广盛路与汇士路交叉口东北侧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8.31公顷)进行规划建设,拟筹建800套,房价较为优惠,周边配备学校、医院及在建轨道交通6号线汇士路站。
三、针对医疗保障问题
为了让职工放心干事创业,我区一直以来不断完善医保制度和政策体系,致力于给宁波广大职工更温暖的“医”靠,努力满足员工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险需求,对于企业职工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保障:一是“天一甬宁保”公益普惠。甬宁保是政府指导、宁波专属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宁波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参保,不设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限制,重点体现低门槛、低保费、高赔付率,有着保大病、保重病、减负担的普惠定位,个账余额可购买,一站结算赔付快,可为广大企业员工提供安心保障。二是完善大病保险覆盖。按宁波市现行医保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8.5%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包含0.5%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企业职工在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待遇。三是随迁子女参保无忧。非宁波户籍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如为本市范围内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均可参加宁波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也可为其办理宁波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丰富我区企业奖励模式的工作横向涉及人社、医保、住建等多个部门,涉及协调推进的事项较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交流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海曙区惠企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大子女入学保障力度,以教育“软实力”筑强营商环境“硬支撑”,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是着力完善人才安居覆盖,多方收集人才住房需求,科学统筹规划,扩大完善人才安居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打造“多元化、多层次、全覆盖”的人才安居住房保障体系;三是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准确解读政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惠企引才政策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的不断进步,为推动海曙区惠企引才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