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64/2024-84056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9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区法学会联合印发《海曙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2024年)》。推进产业合规指引编制工作,完成《生物医药产业合规指引》《剧本娱乐产业合规指引》初稿编制工作。与区市场监管局携手打造以“海曙‘翠知创’知识产权集成服务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访谈节目,在宁波市《法治督察》栏目播出。统筹全区各镇(乡)街道、部门开展2024年度法治宁波建设理论调研工作,共收到调研成果11篇。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组织行专调解员入驻中心,适时开展诉前调解先试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组织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检查节前安保工作,检查有重点安帮对象的各司法所帮扶和管理情况,查看档案内容,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9月25日,本月行政复议接待42人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0件,办结16件;行政复议听证、调查2次;新收复议后被起诉二审案件5件,出庭应诉3件;协助事权单位处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拟定《关于明确海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镇(乡)街道上报的在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以及其中存在败诉风险案件进行统计更新,同步更新风险案件区领导包干清单。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定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年度方案。组织行政执法证申领报名与考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和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汇总工作。完成《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宁波市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办法(草案送审稿)》立法意见征求及意见反馈工作。完成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意见的意见征求及意见反馈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区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件、乡镇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合法性审查28件,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的区政府责成案件4件,完成审核3件。开展涉及犯罪附随后果的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针对省里排查出的《洞桥镇工程建设项目“定标实施细则”(试行)》的存疑文件,进行研究并上报相关法律依据。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打造标志性成果课题《关于认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意见》定稿并上报省厅。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试点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
6、社区矫正工作。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分析会。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局、社会化项目承接机构赴德清考察学习。逐步适用调查评估指标系统。实地走访检查司法所。
7、律师行业工作。目前2件案件调查中。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第二期法律服务消费券政策宣传、申报初审工作。组织律师开展2024年度律师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8、普法宣传工作。开发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筹备拍摄法治与传统文化、水科技馆双普基地普法小视频。开展“开学第一课”、教师节、中秋节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工作。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发放第三季度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值班律师补贴。上报第三季度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对接制作“公共法律中心”上墙事宜。
10、政治工作。落实全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完成局机关动员部署,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支部主题学习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相关学习交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完成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会前准备工作。完成2023年度公务员奖励审批表、事业人员奖励审批表相关工作。配合完成“一线包片 干情直联”调研工作。组织人员加入“红海突击队”,做好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工作,选派干部参加区应急救护培训和干部考察员培训。上报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表。开展“法韵华章 礼赞祖国”迎国庆主题摄影活动。完成局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支部三季度党费对账和上缴工作。
10月份工作计划
1、按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管理规程(试行)》要求,部署《生物医药产业合规指引》及《剧本娱乐产业合规指引》的意见征集、报备工作。持续推进“周末说法”宣传、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建设等工作。
2、推进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3、继续做好复议接待、复议案件办理、个案指导、区政府被复议案件协调、复议后被起诉案件应诉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常规工作。对正在审理中复议案件分镇(乡)街道、部门进行梳理,就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就重点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走访,做好行政复议监督工作。拟出台《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的意见(一)》等文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科相关工作。
4、组织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修改《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对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二)》。继续开展相关执法监督线索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5、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组织入驻中心调解员实施诉前调解工作,逐步摸索实践并总结经验,加强与法院对接,进一步做好案件分流等相关工作制度出台。组织开展“国庆”“佛教论坛大会”维稳安保工作,重点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特殊人员重点对象的走访工作。协助人民调解协会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6、举行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开展年度旁听庭审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沙龙活动。开展国庆节、敬老月主题宣传、普法沙龙等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年度培训。
7、协调公益代理人事宜。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组织案卷评估。
8、召开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已排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干部人事工作。做好“青蓝工程”学员调研成果展示。开展2024年新招录公务员、新招录事业编人员集体谈话。做好新一期政法干部集中政治轮训相关准备。继续做好“联入走访”工作。
9、持续做好社区矫正日常规范化工作。继续实地走访检查司法所。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保工作。
10、开展宁波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建品牌选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