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2001130/2024-86137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张芳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南塘河再生水利用三体系,打造再生水补给河道生态用水样板示范工程的建议》(提案250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再生水利用和河道治理工作的建议,经与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深入讨论,现将提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2年7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创建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3年6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就宁波全域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作出部署,为加快推进海曙区再生水补给河道生态用水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生水利用是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水资源统筹利用的重要手段。海曙区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工作,积极探索水资源集约利用试点先行,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将“第二水源”推广利用作为主要突破点,以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全国再生水利用标杆城市为根本目标,致力打造再生水补给河道生态用水的海曙模式。按照宁波市再生水专项规划“一环二片多点”的总体布局,以海曙区政府与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签订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战略合作协议为工作总方向,结合海曙区区域特点,在传统河道治理的基础上探索以再生水为重要载体的“水岸同治”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一、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
根据《宁波市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在海曙区排水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20-2035)编制中增加了再生水利用规划章节并不断优化完善,下步将待市排水规划发布后报市级部门审批,推动规划落地。
二、严格落实再生水利用政策
严格按照《宁波市再生水利用考核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宁波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不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再生水利用相关行为。
三、推进再生水补充河道改善水环境
我区正在打造南塘河以再生水为载体的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再生水生态补充将进一步提升南塘河水质指标,并融入南塘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打造独特的南塘河水岸城市文化金名片,进一步提升海曙城市知名度。项目起点为奉化江鄞州海曙界,终点为南塘老街、宁波盆景园附近。拟沿环城南路南侧绿化带往西敷设至南塘河,沿着南塘河、尹家塘河和王家桥河敷设至南塘老街、宁波盆景园等区域,工程总长约4.2km。项目计划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6月完工,实现从长丰净化水厂到南塘河的再生水回用,提升河道水质。4月17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海曙段)规划选址进行批前公示。
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有助于创新再生水生态补水利用模式,实现“综合管廊+再生水管道+城市河网”联网联供联调的配置模式,聚焦再生水产业补链,统筹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助力区域水环境提升,对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