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2001130/2024-86136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0-29 10:4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横街镇联委: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水环境治理的相关建议》(提案253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宝贵建议。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结合各级河湖长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加紧推进全区水治理,全力补齐生态短板,提升人居环境,取得一定进展。

一、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

区级河长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方案,协调和督促解决方案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制定本级治水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推动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水域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乡级河长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等具体任务的落实,对责任水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协调和督促处理巡查发现的问题,劝阻相关违法行为,对协调、督促处理无效的问题,或者劝阻违法行为无效的,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村级河长主要负责在村(居)民中开展水域保护的宣传教育,对责任水域进行日常巡查,督促落实责任水域日常保洁、护堤等措施,劝阻相关违法行为,对督促处理无效的问题,或者劝阻违法行为无效的,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二、强化问题发现解决闭环能力

一是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要求区级河湖长每个月完成1次巡河工作,区级以下履职巡河,巡河发现问题通过“河长在线”系统上报。截至6月中旬,全区已完成巡查112623次,其中区级以上河湖巡查14651次、镇级河湖巡查53490次、村级河湖巡查44482次。二是强化问题流转,区河长办根据市办、“河长在线”平台及其他相关来源进行整合梳理,对接联系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任务下发及回访工作,确保问题能够真实妥善解决。

三、强化考核督查机制

一方面为强化全区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已于今年2月召开了2024年度海曙区总河长会议暨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推进会及2024年度海曙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另一方面为更好地完成日常工作,区河长办于今年5月组织各区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开展了一年一度的培训会,邀请市办领导、工作人员对《关于印发河湖长履职考核相关文件的通知》进行了相关业务的答疑及下发。

四、有序推进农污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区累计实施农污治理项目60余个,目前累计下达农污建设补助资金1.8亿元。2024年,农污项目共60余个(其中省民生工程18个,8个今年完成,10个今年开工,加上另外5个市任务开工),乡镇上报资金需求共2.66亿元,专项债和区财政安排资金1.07亿元,工程由各乡镇实施。本次提升改造建设补助资金预计5.3亿元,总投资约6.6亿元。2020年底建设前我区只有78个行政村完成农污治理覆盖,累计覆盖率47.56%;通过近三年多的治理,新增覆盖69个,累计覆盖147个(其中管控村25个,设施治理村122个),覆盖率达到89.63%。

五、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规范畜禽养殖,对于规模养殖场周边的沟渠加强巡查,督促养殖场做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严禁粪污偷排入附近水域。二是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置体系,按照进村入户“五步法”工作流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典范村创建活动,带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以电鱼为主的非法捕捞案件,并在各大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定期组织渔政人员开展清理地笼行动,集中销毁地笼网等违法捕捞工具,保障水域生态情况。

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我区水生态环境虽稳定向好,但河道水体污染、黑臭等情况时有发生。去年以来,古林镇管庄河、高桥镇马浦河、古林镇长明堂河因黑臭或者疑似黑臭被上级督办,虽均已销号,但仍然存在返黑风险。下步,我区将持续落实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海曙区全域水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客观分析水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污染源头整治、完善排水基础设施、提升终端处理能力着手,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水环境整治提升重点项目,进一步扩大排水基础设施覆盖面、提升净化水厂处理能力、改善污水错接乱接、雨污合流等情况,不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返黑返臭风险全面消除。

七、继续推动生态洗衣房建设

为巩固我区治水整体成果,围绕宜居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3号)和《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农村生态洗浴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水办组织全区各镇(乡)街道于2023年建成16个生态洗衣房,广受群众点赞和好评。2024年,区治水办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推动各地积极开展生态洗衣房建设,有效减少河道两侧污染入河。

水环境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理论的重要抓手,我区将继续深化各项水环境治理工作,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全面提人居环境质量。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水环境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