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4-8405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司法局10月工作总结11月工作计划
时间:2024-10-29 13:4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10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火车南站点位建设工作,加强与铁路部门联系,局领导带队实地勘察建设地点,线上线下多次沟通点位设置及设计思路,确保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设计初稿已基本完成。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行政争议化解提示函》、各级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整改工作,向石碶街道办事处、高桥镇人民政府制发《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交办单》。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研究推进全省涉外法治改革“揭榜挂帅”项目工作安排,协调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在涉外法治工作视频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联合区法院,组织调解中心调解员业务培训。与法院对接,就做好案件分流等相关工作召开协调会,完成每组调解员与法院的对账号,开始案件流转工作。完成“国庆”“佛教论坛大会”维稳安保工作,重点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特殊人员重点对象的走访工作。协助人民调解协会开展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初评工作。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10月24日,本月行政复议接待39人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件,办结17件;行政复议听证1次;行政复议现场调查2次;出庭应诉4件;协助事权单位处理以区政府为对象的行政复议意见书报告1件。对镇(乡)街道、部门进行多次相关个案指导。对镇(乡)街道上报的在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以及其中存在败诉风险案件进行统计更新。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组织全区127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宣讲课程。印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城市房屋破墙开门(窗)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组织开展海曙区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印发《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开展第二阶段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走访调研、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以来本地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访投诉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进行梳理评议和个案监督。完成《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宁波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草案)》立法意见征求及意见反馈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区政府行政合同审查2件、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备案合法性审查1件、乡镇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合法性审查18件。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的区政府责成案件5件,完成审核8件,完成不能拆除认定1件。分派区政府的履职件4件。完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工作。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系统按期审查情况督查。推进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完成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规则、分工职责和工作流程图上墙,试点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完成《宁波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合同变更、解除工作规则》的意见征集和反馈。

6、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日常业务。参与第二届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案例评选。开社区矫正协管员培训会。开启古林广安养怡院公益劳动点、鄞江大德社区公益劳动点。

7、律师行业工作。本月新接待投诉举报2件次,目前1件正在书面审查受理,另2件投诉举报完成调处,已书面答复。完成行政复议答辩3件。组织公职律师考试。开展中高级、初级律师职称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法工申报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专业委员委员。审核法律消费券。开展涉外后备人才库扩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8、普法宣传工作。开发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举行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并开展了首期高校学生法治素养提升讲座。组织开展新任区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法护雏鹰”专项行动。开展国庆节、敬老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完成公法中心版块上墙工作。组织律师进行2024年的案卷评估工作。协调完成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及成年亲属未能到场时担任合适成年人事宜。协调组织律师参加海信服务企业培训工作。组织各司法所加强引导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三问三答”指导工作。

10、政治工作。完成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并向区直机关工委上报选举结果请示。完成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和转任等会前准备工作。完成三季度局机关和司法所公务员季度考核等次确认。完成军转干部的接收和定岗报到工作和拟招录事业编干部的考察工作。选派干部参加市司法局青年风采展示活动。上报干部基本信息表和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笔记。

1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生物医药产业合规指引》及《剧本娱乐产业合规指引》意见征集及修改工作,并准备正式发布。

2、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继续做好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镇乡街道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备案审查等日常工作。

3、筹备新一年度的法律顾问合同签署事宜。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常规工作。筹划年末各项工作的总结,降低未结案数量。就行政复议审理中的重点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走访,做好行政复议监督工作。

4、配合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草拟《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对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二)》,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5、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加强与法院对接,进一步做好案件分流对接机制。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审核工作。协助人民调解协会完成等级人民调解员的评定工作。

6、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副校长新一轮聘任工作。筹备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

7、完成各村社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及补贴统计发放工作。组织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

8、做好政法干部集中政治轮训相关工作。开展“青蓝工程”结对学员调研成果展示、组织新一批“青蓝工程”结对帮带。做好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和转任等相关工作,并做好干部岗位交接。常态做好户籍地在海曙的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继续做好“联入走访”工作。

9、持续做好社区矫正日常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2024年宁波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典型案例选树活动。

10、继续开展宁波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建品牌选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