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04679/2024-7810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防汛防台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八查一督”管控工作机制(试行)
时间:2024-10-21 14: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海曙区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查细查实防汛防台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不断强化“八张风险清单”动态研判与闭环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结合海曙区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总目标,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就是事故”的理念,聚焦防汛防台重点领域尤其是“八张风险清单”,动态排查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闭环整改工作,做到上下贯通、条抓块统、执行闭环,全面持续提升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遵循分级研判管控。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区、镇(乡)街道两级防指和相应的区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的防汛防台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研判管控工作。在区、镇(乡)街道两级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各级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研判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闭环管控。

(二)遵循分层研判管控。区、镇(乡)街道两级防指要结合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在落实上级防指指导意见的同时,逐级研判、逐级细化、逐级提示形成上下合力,深入做好风险研判管控。

(三)遵循分类研判管控。聚焦“八张风险清单”,实施分类研判管控,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专业优势,由各级相关部门动态精准研判,提出风险清单;区防指办牵头统筹,加强综合研判、指令调度,实现风险隐患研判管控统分结合、部门联动、协同高效。

三、工作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中,要重点聚焦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灾害、水库山塘、建筑工地、城乡房屋、交通运输、涉山涉水景区以及避灾安置场所等八个领域,在汛前、汛中要动态排查上述8个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分级分层分类抓好风险隐患整治与动态闭环管控,形成防汛防台重点领域“八查一督”工作体系。

(一)地质灾害领域。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订情况;各级各类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落实情况;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口集聚区、在建工程及临时工棚等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更新入库情况;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维护情况;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正在施工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已竣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护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等。

(二)小流域山洪灾害领域。主要内容包括:山洪灾害防御责任落实情况;山洪灾害风险区划定、防御对象清单核定及其到户到人信息建立情况;山洪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情况;阻碍溪流行洪、束窄溪流断面以及山区建房、修路、搭桥、盖板等人为活动加剧山洪灾害情况;受山洪灾害影响的房屋、在建工程及临时工棚、施工场所、宗教场所、养老场所、福利院、学校、医院、景区、农家乐、民宿等管控情况等。

(三)水库山塘领域。主要内容包括: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关键环节”、山塘巡查人员落实情况;水库山塘坝体、泄洪及放水建筑物、泄洪闸门及启闭机电设备、应急备用电源等安全运行情况;病险水库山塘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落实情况;在建在修水库山塘工程度汛方案制定、人员培训、预案演练、抢险物资力量配置等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水库山塘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维护情况等。

(四)建筑工地领域。主要内容包括: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及生产生活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并针对性开展安全防范措施;塔吊、施工电梯、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加固情况,高处作业吊篮、外脚手架、模板支撑架、临时板房、围挡等加固情况;深基坑、支护结构是否稳定,基坑降排水、基坑支护监测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用电、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情况;应急物资配备、应急安置点落实情况等。

(五)城乡房屋领域。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危房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城乡老旧房排查情况;城乡危房、老旧房居住人员排摸情况等。

(六)交通运输领域。主要内容包括: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临水临崖、涉水桥涵等公路易塌方、滑坡、水淹等路段,特大桥梁和航道等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在建交通工程度汛方案制定、施工人员排摸、人员培训、预案演练、抢险物资力量配置等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运输企业、道路客运站(场)、水运企业等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情况。

(七)涉山涉水景区领域。主要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应急通讯设备配置及信息发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装备配备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及避难场所设置情况;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情况等。

(八)避灾安置场所领域。主要内容包括:避灾安置场所房屋安全评估评定情况;相关指向牌(标识牌)设置管理情况;可视化监控安装运行情况;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及管理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上述八个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自查)或组织防指督查时可分别参照使用附件1~9表格,以进一步增强上下贯通、条抓块统的风险隐患管控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镇(乡)街道两级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做好防汛防台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的排查管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在汛前、汛中同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工作,做到逐级细化完善;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按照上级要求,坚决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管控到位。

(二)运用数字赋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防指有关风险隐患信息录入与动态管理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录入到“防汛防台在线(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应用)”(网址为https://jcfx.yjt.zj.gov.cn/)中,并根据整改进度做好动态更新,实现数字赋能风险隐患精准管控。涉及“八张风险清单”的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与各有关镇(乡)街道排查的风险隐患数据进行关联比对,及时审核,确保数据口径统一。

(三)注重管控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健全风险隐患排查责任机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清单管控机制,将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落细到各项任务清单,做到清单管理、销号闭环、动态清零;对于在汛前发现的风险隐患原则上要在主汛前整改到位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严禁“带险带病入汛”。区、镇(乡)街道两级防指要加强检查督导,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充分运用防汛督办督查方式,严肃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闭环,坚决做到整改不完成、坚决不放过。各级防指督查表详见附件9。

附件:1.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地质灾害领域)

          2.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小流域山洪灾害领域)

          3.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水库山塘领域)

          4.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建筑工地领域)

          5.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城乡房屋领域)

          6.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交通运输领域)

          7.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涉山涉水景区领域)

          8.海曙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检查表(避灾安置场所领域)

          9.海曙区防汛防台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防指督查表

          海曙区防汛防台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八查一督”管控工作机制(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