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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海曙区申请家庭审核公示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海曙区申请家庭住房等情况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 1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欢迎群众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海曙区房屋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7008544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时间8:30-11:30,14:00-17:00。

来访(来信)接待地址: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9楼926室

详情见附件内容: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海曙区).xlsx

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海曙区).xlsx

特定范围在职人才(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公示名单(海曙区).xlsx

特地范围在职人才(基础人才)公示名单(海曙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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