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叶少艾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人事科科长,免去宁波市海曙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19日起计算。
免去陆展鹏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事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朱洁蓉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免职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