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曙区财政局通知公告

海曙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10:05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2023年,海曙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新时代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海曙建设各项财政任务落实落细,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好财政法治建设“方向盘”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协调督促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压紧压实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梳理明确2023年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责任逐级落实、层层传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5次,党组专题研议党内法规工作1次。

(二)强化宣传普法,提升尊法学法守法“内驱力”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迎接区委第四轮法治巡察工作,做好市财政及区级双线“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个性化清单,结合财政日常走访、业务培训等工作,重点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相关培训宣传6次。积极开展局内普法宣传,把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教育体系,依托宁波干部学习网、经济财政专题干部履职通识类网络课程、甬习云课堂等平台,通过“以案说纪”“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宪法宣传片、法治宁波建设宣传片等视频,多维构筑财政法治学习网。截至目前,已开展相关普法宣传60余次,全体财政干部均已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

(三)规范行政行为,构建财政行政执法“新格局”

严把送审关、审查关、备案关,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深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出台《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办法》,实现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化管理。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件,行政机关合同21件,依申请公开19件,按要求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进展情况,审查事项均未出现行政诉讼情况。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今年累计开展行政处罚1次、行政许可22次、行政裁决3次,行政检查13次,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均不存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不断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组织相关干部参与财政与司法双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党内法规培训以及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进一步提升财政依法行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政策保障,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再优化”

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区财政执法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首违不罚清单等,围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无证明化”改革、政府采购“无感监测”体系建设、迭代升级涉企政策服务等举措,实现以财政领域政务服务大提升促进全区营商环境大优化。今年以来,完成公平性竞争审查增量文件1件、存量文件10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效能切实提升;大力推行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依托“好差评”制度提供“五星好评”服务,累计完成会计代理记账执业资格审批19件;围绕“8+4”政策体系,配合出台聚焦8个领域共85条细则经济政策包,安排财政预算资金30.33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五)聚焦监督重点,织密行政规范高效“监管网”

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财政领域执法改革,按期维护大综合一体化应用系统、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行政执法秩序。树牢“一盘棋”和“大监督”思维,着力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内部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财会监督“纪财联动”“财审联动”监督机制,指导78家区级部门及下属103家单位、9个镇(乡)开展自查工作,针对自查出来的427个问题,均已落实整改,财会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2023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我局虽然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走深走实方面仍需不懈努力,适应新时代财政法治建设要求的专业法治人才还有所缺乏,普法宣教成效尚待进一步强化。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主动探索“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积极性不足,对财政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普法宣教手段、形式较为单一。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议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出台《区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学习,引领全体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带领局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普法学法用法工作氛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保障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监管检查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日常系统维护工作,继续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行政处罚、财政检查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化解财政执法和财会监督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重新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各合法性审查事项经咨询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后实施,利用好法律顾问资源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专业性。持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选派党员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各类培训,按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报考工作,努力实现全局90%以上干部配备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推进全局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三)进一步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完善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责任科室及配合科室,将普法主体责任延伸到各科室执行端“神经末梢”。依托线上线下阵地焕新,立足“一厅二站三廊”阵地建设,将普法标语、海报等融入到线下环境中,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丰富线上宣传学习方式,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