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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3MB19574458/2023-50765 组配分类: 区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一、概况.........................................................................................................(1)

(一)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2)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四、名词解释..................................................................................................(9)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配合局机关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协助做好区级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院外检查(治疗)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医保本更换等日常经办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异地就医、特治特药、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转外就医、出国(境)带药、家庭病床、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备案服务事项。

4.协助做好参保人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待遇核准计发等经办服务工作。

5.协助做好区级医药机构、医师医保资格申请、备案、内容变更等协议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区级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日常审核工作。

7.承担经办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8.配合局机关做好区级医疗保障各类基(资)金的使用管理。

9.配合做好全区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的宣传和培训。

10.参与落实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11.完成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37.54万元,支出总计737.5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319.56万元,下降30.23%。主要原因是:省智慧财政平台上线,城乡医疗救助支付数据尚无法及时反馈。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7.5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3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3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占0.00%;项目支出737.54万元,占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7.54万元,支出总计737.54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319.56万元,下降30.23%。主要原因是省智慧财政平台上线,城乡医疗救助支付数据尚无法及时反馈。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0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9%,主要原因是省智慧财政平台上线,城乡医疗救助支付数据尚无法及时反馈。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9.56万元,下降30.23%。主要原因是:省智慧财政平台上线,城乡医疗救助支付数据尚无法及时反馈。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卫生健康(类)支出737.54万元,占10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7.28万元,支出决算为73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2%,主要原因省智慧财政平台上线,城乡医疗救助支付数据尚无法及时反馈。

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24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智慧财政平台上线,城乡医疗救助支付数据尚无法及时反馈。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5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三车及残疾车主项目绝大部分资金由区财政下解至各镇乡街道支出不体现在我单位账面;二是年中上级下达51.55万元资金用于资助参保,已全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均与2021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737.54万元,自评覆盖率100%;部门评价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737.54万元。

组织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运行良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由部门汇总公开,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本单位不再单独自行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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