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 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落实上级关于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医保目录准入谈判,拟订我区实施办法及补充规定,贯彻执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政策,配合上级完善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维护。
6.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医助等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基金监管和信息管理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661.72万元,支出总计1661.7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9.05万元,下降0.5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61.7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6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6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59万元,占82.90%;项目支出284.13万元,占17.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61.72万元,支出总计1661.72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9.05万元,下降0.54%。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变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5万元,下降0.54%。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2万元,占7.88%;卫生健康(类)支出1308.99万元,占78.7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21.80万元,占13.3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变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人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06万元,支出8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54万元,支出4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43万元,支出2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并扣款统一使用行政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22万元,支出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8%。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9.97万元,支出94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12.93万元,支出28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74万元,支出4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8%,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为年中新招录工作人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7.57万元,支出22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7%,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为政策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7.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2.0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8.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取消。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占100.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19万元,增长64.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访人数多于上年。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8%。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2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访客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取消。
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访客接待接待2批次,累计2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4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7%;比2021年度增加19.76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1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无工程采购,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0.4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220.22万元,自评覆盖率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由部门汇总公开,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本单位不再单独自行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