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本次需下达补贴资金384000元,(其中中央资金384000元)。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8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9月28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574-89297962。
海曙区2023年度宁波市成套设施装备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发放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乡镇 | 村组 | 机具品目 | 分档名称 | 数量 | 建设或采购总价 | 中央补贴金额(元) | 总补贴额(元) |
1 | 宁波天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章水镇 | 郑家村 | 生猪养殖成套设备 | 母猪分娩栏 | 480 | 1499520.00 | 384000 | 384000 |
合计 | 480 | 1499520.00 | 384000 | 384000 |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