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3-50459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23〕5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9-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刘名堂等十一名同志见义勇为奖励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12
14:0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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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公安分局:
你局《关于提请给予刘名堂等十一名同志见义勇为奖励的请示》(甬公海请〔2023〕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刘名堂、张文英、解将、谢东科、郑立发、丁黄得、李永山、石路路、华建强、朱浣男、王岳伍等11人在他人身处险境、面临重大生命安全威胁时,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人间大爱,彰显了人性光辉,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伸张社会正义、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给予张文英记三等功一次,刘名堂、解将、谢东科、郑立发、丁黄得、李永山、石路路、华建强、朱浣男、王岳伍见义勇为嘉奖一次。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