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2023年上半年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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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发改能源〔2018〕36号)、《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发改〔2019〕36号)等文件精神,海曙区2023年上半年符合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项目共1个,总并网容量650kw,2023年上半年补贴发电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计发电量356372千瓦时,需拨付补贴资金106911.6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53455.8元,区级配套补助资金53455.8元)。 海曙区2023年上半年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贴表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5日,举报投诉电话:89188130。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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