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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近期,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对20234月底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洞桥镇人民政府决定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为继续有效(附件1),对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为失效(附件2),对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97日。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15156,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章远路150号)。

联系电话:0574-82819383


附件:1.继续有效的洞桥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征求意见稿)

2.失效的部分洞桥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3.废止的部分洞桥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

附件1

  继续有效的洞桥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和三统一编号

1

关于印发《洞桥镇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洞政[2019]78号BHSD99F-2019-0001

2

《关于印发《洞桥镇工程建设项目定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海洞政[2021]27号BHSD99F-2021-0001

3

关于印发《海曙区洞桥镇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洞政[2022]6号BHSD99F-2022-0001

4

关于印发《洞桥镇人民调解员队伍星级评定与考核奖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洞政[2022]41号BHSD99F-2022-0003

5

关于印发《洞桥镇2022年度农业补助扶持政策》的通知

海洞政[2022]59号BHSD99F-2022-0004


附件2

  失效的部分洞桥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和三统一编号

1

关于2021年度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海洞政[2022]44号BHSD99F-2022-0002


附件3

  废止的部分洞桥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和三统一编号

1

关于印发《洞桥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海洞政[2019]79号BHSD99F-201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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