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各科室、执法中队、生态环境基层所,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
张志敏同志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污染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综合业务科科长职务;
柴迂谷同志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生态科科长,免去其污染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伟峰同志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生态环境一所所长,免去其生态环境三所所长职务;
潘若云同志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综合业务科副科长、宁波市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刘磊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贾振春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左竣同志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生态环境三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薛汉冲同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生态科科长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时间从2023年6月2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党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