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朱丹飞同志聘任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事业九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王敏敏同志聘任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事业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聘任时间从2022年10月27日镇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