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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近期,我街道对2023年4月底前印发的西门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大部分内容需要修改的情况,拟决定废止;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为继续有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315000,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湾路137弄16号)。

电子信箱:HSXMJD@163.com

附件1:拟废止的西门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附件2:拟继续有效的西门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拟废止的西门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起草单位

(实施单位)

废止理由

1

《关于印发西门街道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及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西办〔2019〕17号

西门街道

 

大部分内容需要修改

 

附件2:

拟继续有效的西门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起草单位

(实施单位)

1

《西门街道小额基建工程审批建设管理办法》

海西办〔2019〕

19

西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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