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2270/2023-80157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14 15:08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特邀(二):

您提出的《关于“大综合一体化”下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海曙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五体系一应用”,突出党建统领、清单管理、力量统筹、数字赋能、制度支撑,按照人员综合、业务综合、管理综合、数据综合四个方向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中,PDA移动执法信息化运用、行政执法繁简分流机制获评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项目;2022年度全省综合执法改革指数、执法效能指数评价中,海曙区位列全市各区(县、市)首位;2023年2月,区综合执法局获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2023年3月10日,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奕君在我区调研“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过程时,对我区标准化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予以高度肯定。改革进展情

况如下:

一是突出人员综合。按照“局队合一、镇队合一、执法队员和非执法队员合一”的思路,推动人员力量全面整合。精简调整民政、劳动保障、住建、水利、能源、招投标等6支执法机构,保留“1+8”执法队伍,目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630名,其中86.2%下沉镇(乡)街道。市对区下放的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和交通运输等4个领域执法队伍,按照“局队合一”体制调整各自机构编制框架,实行以区为主的执法体制。赋权镇街实行“镇队合一”,下沉人员与镇街原有人员打通使用,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五个赋权镇街执法证持证人数从14人增加到290人,2022年综合执法部门(含赋权镇街)累计执法11441件(简易程序6429件,普通程序5012件),同比增加13.21%。截至2023年5月31日,综合执法部门(含赋权镇街)累计执法5131件(简易程序2817件,普通程序2314件)。

二是突出业务综合。针对跨领域案件,积极在业务上打通、评判上综合,助推实现“跨界执法”。建立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执法清单,形成“1+3”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认领26个领域1676项执法权。截至2023年5月31日,区综合执法局已在15个领域189项事项办理过案件。面对事项划转后执法业务更全面、更复杂的难题,建立指挥协调、综合研判机制,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厘清执法和监管的职责边界,有效提升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成效。2023年以来,区综合执法局已接收部门移交案件25件。

三是突出管理综合。以提升综合管理效能为导向,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积极打破上下层级边界。挂牌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首创区级“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8”执法力量、公安交警、公安行政执法保障联络室、共享法庭、检察官办公室等入驻集中办公,已在全市推广。在区社会治理中心的基础上,做实建强镇(乡)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聚焦执法规范,制定出台执法办案、执法协作、行政管理、执法保障、督查考核等5方面25项制度,并建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镇(乡)街道分中心,研究、指导、解决镇(乡)街道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重大疑难涉法事项处置,确保执法过程规范有序。此外,还建立了行政执法繁简分流等机制,有效提升了执法质效。

四是突出数据综合。在全面应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基础上,我们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注重数字赋能应用建设,积极打通跨层级、跨部门执法数据。在原PDA执法模式上,剥离协同指挥、监管检查、处罚办案、执法监督等功能。建立“首违不罚”包容审慎免罚机制,上线PDA不予处罚功能,梳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10项、责令改正前置处罚事项清单318项、可单独警告处罚事项清单171项,并将相关事项清单应用逻辑纳入PDA程序。目前,正在迭代信息化平台(不含处罚办案功能),增设执法辅助人员辅助采集、远程“非接触”执法平台、管理执法督导一体化等功能模块。

下步,我们将针对当前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存在的“执法力量下沉整合”“乡镇(街道)承接工作”等难点,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部署,进一步推进改革攻坚突破。

一是实施区综合执法办“转型提能”。深入贯彻《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做实建强区综合执法办。按照市会议精神要求,综合执法局明确1名分管领导、调剂2到3个内设机构,实体化运行综合执法办,单独刻制印章、对外公开挂牌,相对独立开展工作。

二是实施三级指挥中心“一体智统”。加快推进市、区、镇两级指挥中心一体贯通运行,横向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实现执法资源高效整合、执法力量统筹调度;纵向实现三级指挥中心贯通,执法监管一体联动。区级重点加强对部门间、部门与镇街间执法协调,抓好镇(乡)街道综合执法指挥室规范化建设运行。镇(乡)街道严格落实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的任务牵引机制,加强对下沉执法力量的统一管理、统一勤务、统一考核,实现综合执法与基层治理平台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的贯通,实现执法监管一网通管、一体运行。全域推广“行政行为码”,实现执法办案4个100%。

三是实施镇街赋权清单“动态精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理顺监管和执法关系,全面界定部门监管职责。组织评估综合执法事项和镇街赋权事项,按照“三高两易”要求(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和易承接、易操作),结合镇街实际,对确不适宜赋权给镇街的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和“零办件”执法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动态调整,推动事项精准下放、有效实施。

四是实施基层一支队伍“做实提效”。突出精准下沉,优化“一点一方案”,根据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任务需求,构建执法人员编制配置模型。镇(乡)街道和区级主管部门要建立下沉人员职责任务清单,分别确定镇街各类下沉人员的数量,实现执法人员实打实精准下沉。突出属地管理,推进落实《关于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并纳入属地管理的实施细则》,推动下沉执法力量党团组织、工会关系转入驻地镇街。突出要素保障,抓好下沉执法人员保障,推进绩效分配向下沉执法人员倾斜,逐步实现下沉执法人员全部集中办公。突出实战实效,镇(乡)街道要加强下沉执法人员统筹,根据执法和监管计划,按照“监管一件事”清单,组织“综合查一次”,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深化“枫桥式”“最佳实践”“一队一品”等规范化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是实施执法运行机制“优化再造”。抓联动强协作,建立部门间、部门与镇街之间常态化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优化多跨协作机制。抓闭环强处置,依托执法监管数字平台,通过晾晒通报、考核评估,优化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的任务牵引机制,优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的闭环反馈机制。抓案审强保障,建立基层合法性审查指导中心,完善法制员、部门、司法所、驻队律师(法律顾问)等为核心的协作案审机制,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优化法制审核保障机制。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继续关心和支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周鑫,电话:89297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