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2270/2023-80147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14 14:29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致公党: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城乡环境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接此建议后,局党委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调研、商讨对策。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露营、短途游、亲子出行等新业态带动了居民消费热情,使得旅游业整体的消费场景更加多元化,随之而来的各类环境卫生问题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在景区、游步道、拆迁地块等城乡结合部的各类乱扔垃圾、污水排放等问题时有发生。2022年以来,海曙区启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积极攻坚破难,有力推进攻坚治理工作,提升了全区城乡环境品质。

二、当前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聚焦于“整治”,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差。一是实行“专班化”运作。2022年,成立由区委宣传部、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组成,城乡环境提升百日行动专班,统筹全区17个镇(乡)街道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事宜,共召开11次专班会议,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我区各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迅速行动,紧盯突出问题,汇聚多方合力,加大破难力度,形成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破竹推进之。二是落实“制度化”管理。制定形成“一图、一表、一制度、一驾驶舱”,落实“日汇总、周会商、月通报”工作机制,尤其强化对难点问题的协调处置。累计整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绿化缺失、道路坑洞等各类环境问题4.19万个。对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相关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非正规堆放点遥感工作,通过卫生遥感的内容,对具体点位进行整治,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做好台账资料。三是开展“常态化”督考。将专项行动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建立“区委区政府专项督、人大政协重点督、工作专班常态督、人民群众随时督”的全方位督查机制,累计开展督查7次、下发交办单26件,有力推动荷梁线两侧、新典路与鄞奉路区域、高桥镇广德湖大桥周边、石碶街道黄隘村等脏乱差问题处置推进。

(二)着眼于“管理”,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一是精细保洁提品质。属地镇乡(街道)结合区域特点,重点对景区、公园、广场、游步道进行精细化保洁。出动车扫、人扫频次,确保游步道干净、景园区整洁。组织志愿者集中拾捡烟头、果核等废弃物,清理喷泉、水池等处的污泥、落花、残枝。二是常态打捞清水面。通过长杆漏网打捞水面垃圾,清除多余杂草,清洗驳岸,保障景区湖面、观景台水体清透、湖岸清爽。积极开展文明劝导,对随手将垃圾投入湖中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三是强化管理美市容。加强整治景区、广场、游步道等入口处的流动摊贩、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等市容乱象,保障公园周边道路畅通、卫生整洁,守护群众安全出行。

(三)强化于“治理”,构建河道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实施源头管理。针对偷排、直排行为,管理部门会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排查污染源头,规范企业申领排水许可证,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实施部门联动,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牵引,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涉水领域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各部门应迅速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属地。违法行为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部门应组成联合小组。制订基层涉水领域执法统一巡查清单,明确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开展专职化清单化智能化执法巡查。三是构建立体化监管体系。严肃查处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整治沿河钓鱼、洗物等不文明现象;大力推进河湖“四乱”整治行动,重点排查违法私搭乱建、非法填河、非法堆弃填埋、违法种植以及随意倾倒垃圾等顽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动态清零“四乱”问题。管网溢流污染如石碶街道星光村南塘河支流曾因河道旁的污水管道外泄导致水质被污染,主要原因是原先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造成管网水位过高溢入河道,2020年鄞西厂提标扩容后,海西片污水管网高位运行得到改善,基本解决冒溢问题。

三、下阶段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破解执行力度瓶颈,把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提升到更高的位置上,坚持整治、巩固和管理相结合,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治全面长效,同时,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强化共治共享。

非常感谢您对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毛伟吉,电话:89297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