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62270/2023-80145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14
10:38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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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惠儿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绿化农药喷洒的建议》已收悉,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研究部署,明确责任科室专人进行办理,现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居住区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7—2020)中有详细规定,明确了农药药剂使用操作规范、常见病虫害防治手段及使用药剂。此外,《宁波市居住区绿化导则(试行)》中也附有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绿地,全体业主是养护管理责任人;业主依法委托物业公司承担绿地养护管理的,物业公司是养护管理责任人。养护管理责任人可委托或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养护作业。
我局作为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今年,我局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中的问题及对策》培训,邀请了辖区内各街道绿化管理人员及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以加强辖区内园林绿化行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解决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此外,我局还在植树节、城管日等公益活动现场对广大市民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我局“绿艺之家”志愿者服务队、城管义工队到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开展公益课程、公益活动的机会,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除此之外,我局也将继续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如有需求也可联系我局进小区开展相关工作的协助与指导。
作为物业单位的监管部门,区住建局也将配合做好病虫害防治相关的宣传教育,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进小区开展工作及加强日常绿化养护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李莎,电话:89297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