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9462270/2023-80150 | 组配分类: | 提案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7-14
14:44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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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琴桥公园增设公共厕所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到琴桥公园走访,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以公园中间的一个门为中心,目前琴桥公园附近共有4个环卫公厕,分别是位于琴桥公园北端的琴桥公厕,步行距离约260米;位于琴桥公园中部西侧新景江大厦旁的吉庆公厕,步行距离约100米;位于琴桥公园南端西北侧的莲桥二公厕,步行距离约200米;位于琴桥公园南端西侧的永宁公厕,步行距离约250米。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规定,开放式公园(公共绿地)公厕设置间距为≥2公顷。上述4个点位公厕均已经辐射整个公园。经我局与区资规局对接,若需要在公园内新增公厕,则要变更绿地性质重新调整规划,且从当前现有公厕的规划布点看新增公厕条件不成熟。
下步我局计划在公园南侧布置临时公厕。目前经过我局绿化科、市政科、环卫科、环卫中心共同勘察,初步确定临时公厕选址,为在公园游玩的居民尤其是儿童和老年人提供便利。同时,我局会继续做好公厕管理工作,按规范合理设置指引导向牌,加强动态巡查,发现导向牌有破损、异位等问题及时整改,让市民能够更快迅更便捷地找到、使用公厕。
非常感谢您对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韩辰宇,电话:8929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