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2270/2023-80149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7-14 14:37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龚韬代表: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菜场周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接此建议后,局党委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调研、商讨对策。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苑菜场和段塘菜场周边业态比较复杂,乱倾倒污水、跨门占道等违法乱象较为严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段塘中队依托“大综合一体化”定期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菜场周边加强管控。同时,段塘街道聘请第三方从早六点至晚六点进行辅助管理,督促菜场方加强自主管理,同时引进智慧化管理手段,在粮丰街沿街安装12个摄像头动态化管理取证,目前摄像头正处于调试阶段。此外,段塘街道正在计划在南苑菜场和段塘菜场周边加设隔离栏和烟蒂桶,减少非机动车违停、乱扔垃圾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市容环境有序可控。

二、当前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工作,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强化协同监管机制,督促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履行市场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依据职能积极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农贸市场场内及周边“一体化”管理的新模式。

(二)海曙区商务局工作开展情况

海曙区商务局作为菜市场规划部门,为解决菜市场专项规划部分缺失、菜市场与社区菜店布局不科学、规划实施不到位、基础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新的《宁波市菜市场规定》明确了六个方面的规划和建设措施:

1.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菜市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制定菜市场建设地方标准,为菜市场建设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 编制菜市场专项规划时实行菜市场与社区菜店同步布局,从源头上缓解菜市场与社区菜店无序竞争的问题。

4. 组织编制与国土空间近期建设和保护规划相衔接的菜市场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推动菜市场专项规划有效落地。

5.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确定涉菜市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强化菜市场建设标准,停车、环卫、排污等配套设施一次到位。

6. 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涉菜市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防止规划许可与建设实施脱节的问题。

(三)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工作开展情况

现状菜场地块,建议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现状土地情况优先配套建设停车场等设施,提升菜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

新建菜场项目,分局在方案审查阶段将合理建议建设单位优化设计菜场各类流线组织,如垃圾清运等后勤交通流线应于垃圾收集点布局统筹考虑,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为日后项目使用中的垃圾分类、保洁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提供先决条件。同时关于停车难问题,除了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要求配建停车位外,建议有条件的新建菜场项目应加大投入,在满足规范情况下尽可能增加停车位设置,以更好满足菜场的停车需求。

三、下阶段工作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继续加强菜场周边管理工作,切实提升菜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

(一)做好网格化管理。对菜场周边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定人定岗定责,严格巡查管控,重点解决菜场周边乱堆乱放、跨门经营、绿化脏乱等违法乱象。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日例行巡查和不定时、不定点突击整治交错进行的办法,巩固整治成果。

(二)建立菜场专项工作群。配备在编队员专门统筹管理,网格队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智慧平台派下或网格队员直接下发,要求在15-30分钟内解决,机动组配合办案组对超时未整改的直接下达执法措施。

(三)做好服务外包管理。段塘街道已成立菜场周边整治管理专班,设立办公室,引入第三方专门管理。同时积极联合菜场管理方,安排人员定点管理,做好问题处置前置,做到市容管控常态化,巩固执法成果。

(四)充分利用属地资源。加强多方联动,由街道领导,段塘中队、社区、物业工人人员以及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菜场周边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将宣传引导和精细管理有机结合,做精、做细、做实市容保障工作,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现目标,让广大市民生活环境更好、生活质量更高。

(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我局段塘中队在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努力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依托“大综合一体化”,加强执法联动,对菜场周边进行“全面体检”,共同提升菜场周边的市容环境,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费宁龙,电话:8732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