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曾珍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分局二级主任科员;
朱之悦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军民融合办秘书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忠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管理科科长职务。
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3年2月24日局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