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本次需下达补贴资金2193400元,(其中中央资金1374200元,市级资金373700元,区级资金445500元)。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19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6月19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574-89297962。
附件:2023年度海曙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金发放公示表(第一批).xls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