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2001130/2023-86269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周海国代表:
《关于原广德湖周边区域居民区防涝以及危房解危的建议》(建议﹝003﹞号)现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注,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形成防洪排涝格局
集士港镇位于海曙区平原之上,西侧为四明山区,东面为海西平原,从地势水情灾害角度分析,主要灾害是涝水。2021年“烟花”、2022年“梅花”对集士港片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分析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上游大流量洪水下泄,直接侵入我区,海曙区行政区域面积为595.5km2,但汇水总面积为741km2,其中山区汇水面积为502km2,集士港镇西面山区主要防洪水利工程溪下水库以上可控集雨面积为30km2,仍有213km2集雨面积不受控制。二是农村地势低洼,村庄多在原地坪上建设,高程在2.3-2.6米,台风期间外江水位高于内河水位时,仅能依靠排涝泵站降低内河水位。现阶段海曙平原已建总排涝量215m3/s,1天满负荷全时段运行仅可排水量 1800万m3,相当于本区域64mm降雨量,排涝能力有限。三是平原河道部分桥梁阻水严重。据统计海曙区36条区级及以上骨干河道,共有涉河阻水桥梁272座,平均800m一处,其中,241座桥梁阻水率达40%以上,占比89%,,严重影响河道行洪能力。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区立足流域,从加大上蓄、增加强排、科学分洪等多举措出发,系统谋划区域防洪治理格局。一是开展鄞江流域上蓄工程(卖柴岙水库扩容及清源溪分洪工程、外牌楼水库扩容及龙王溪分洪工程)前期研究,加大对上游山区洪水的控制能力,同时加快溪下水库泄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该项目计划于今年主汛投入使用,届时溪下水库将提升50m3/s的预泄能力,有效提升蓄洪能力,降低下游受涝风险。二是提升沿江泵站的排洪能力。目前,鄞江沿线章家碶、塘堰碶、上水碶,奉化江行春碶,姚江叶家碶正在建设中,建成后今年海曙平原排涝能力可增加至290m3/s,同时年内还要开工建设建庄排涝泵站和皇泥墙泵站,进一步加快平原涝水外排。三是启动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该工程南起鄞江镇,北至大西坝,涉及鄞江镇、横街镇、集士港镇和高桥镇。作为南北向五纵排水系统之一重要组成部分,承接溪下水库泄洪及西侧山区洪水,并向北导入姚江,是我区西片平原实现“洪涝分治”的关键控制性工程,建成之后能缓解西侧山区对集士港片区的洪涝影响。
二、加强房屋安全监测,督促落实危房减危
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三)、(七)项,房屋属个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定期检查、维修、养护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并保留相关资料的责任。对安全巡查中发现的涉汛房屋安全问题,根据三级网格监管制度,住建部门会及时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危房解危措施。
关于汛期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我区已对海曙区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所有在2000年及以前已建成且拥有合法产权证明、用于居民生活居住的城镇房屋实施房屋综合保险和动态监测服务。动态监测服务包括: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遇台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对房屋安全可能造成影响时,对重点区域、重点房屋临时增加监测)、应急加固维修、房屋现场查勘,并建立房屋安全工作专家组,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全年技术咨询服务。
同时,我区建立以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片区监管员)、物业(房屋安全管理员)为核心形成三级网格监管制度,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责任机制,结合第三方动态监测机构共同做好汛期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网格化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社区(片区监管员)除上报外还可直接联系第三方动态巡查机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第一时间派人员现场勘查。
三、完善预案修编,加强应急保障管理
根据近年来“烟花”“梅花”等台风防御工作的相关复盘情况,我区在去年已以区防指名义修订完善《海曙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今年计划再修订完善《海曙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台风等洪涝灾害影响期间,将重点做好各类风险研判会商、应急力量事先预置(包括相关应急救灾物资预置和部分救援力量前置)等工作。同时,区应急管理局已于今年2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避灾安置场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村(社区)的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镇(乡)街道全面排查现有避灾安置场所设施,按上级相关规定配置落实好避灾安置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并备足补齐避灾救灾各类应急物资,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顺利启用。在灾后处理方面,将积极对接区财政部门,争取区级相关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下达,对受灾明显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做好核灾工作,并及时落实区级救灾补助资金。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理解和支持!(联系人:何腾泽,电话:55882990)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pdf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