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指办发布重要通知!
时间:2023-06-20 09:31 来源:海曙新闻网 浏览次数:

今天,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人民关于做好近期梅雨季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防指办提醒:今年我区梅雨形势不典型,以过程性降水为主,雨量分布不均,但出现局地极端性强对流天气概率较大,要认真做好近期梅雨季强降雨防范工作。

我区已于6月17日入梅,较常年偏晚5天(常年6月12日入梅,7月5日出梅,梅雨期23天,梅雨量272毫米)。据区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我区梅雨形势不典型,以过程性降水为主,雨量分布不均,但出现局地极端性强对流天气概率较大。预计今天明天阴有阵雨或雷雨,雨量中等,周三周四雨水暂歇后,周五至周日仍有明显降雨过程。为认真做好近期梅雨季强降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责任再落实。今年是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之年,全省全市上下都高度重视今年各项防汛工作,做好梅雨季强降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防范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切实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作用,督促基层各类防汛责任人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区领导包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到人的包保责任制,把应急各项准备和人员转移避险等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近期梅雨季天气情况,及时做好会商研判,加强对全区各地雨情、水情的监测分析,及时精准发布各类有针对性的预警预报信息。要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洪涝台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与吹哨叫应处置方案(试行)》要求,加强基层临灾预警“叫应”,特别是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时,要及时开展吹哨叫应,被叫应的镇(乡)街道、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人,落实各项应急准备与处置措施。要重视发挥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优势,果断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五停”刚性约束措施。

(三)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受梅雨季强降水的持续影响,我区部分山区发生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的风险会逐渐增大。区水利部门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水雨情监测,督促指导有关镇(乡)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的例行巡查与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区自然资源部门要着重督促山区有关镇(乡)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隐患点)的巡查预警工作,加强致灾分析研判与人员转移避险。区交通部门要做好对山区公路日常巡查,落实好出险路段的应急处置措施。山区各有关镇(乡)要在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重要天气、水雨情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后,第一时间叫应各类监测预警责任人进岗履职,发挥基层网格责任人的“前哨”作用,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按照“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求,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四)加强重点领域巡查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风险隐患管控要求,持续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山区各镇(乡)要结合今年防汛新形势新要求,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总原则,进一步排查核实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高风险区域重点转移人群的“一户一策”措施,并将相关转移人员变化信息及时录入到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应用平台。“八张风险清单”牵头部门要立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特点,切实督促各有关镇(乡)街道、各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山塘水库河网、交通安全、在建涉水(涉险)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巡查管护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五)加强城市内涝防范工作。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全面排查和落实市政道路、下穿立交等城市低洼内涝点和地下空间、在建工地、临时工棚、危旧房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城市低洼内涝点和地下空间等风险隐患要严格落实“一点一策”。同时要会同低洼易涝镇(街道)加强对排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应急备勤,一旦出现积水内涝现象,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强排,尽可能减少内涝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六)加强防汛应急处置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防汛防台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类防灾避灾、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补充与调配工作。要不断健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根据可能出现的险情灾情,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到重点防御区域和灾害易发多发区域。要加强防汛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重大险情、灾情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区防指办,做到“较大以上灾害事故信息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区防指办”,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区防指办(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87258860,值班传真:55889045。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